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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资产管理业务的理论基础及其法律关系

2023-07-14 03:14:00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第一单元资产管理业务的理论基础及其法律关系

    王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谢谢各位,感谢主持人把我作为第一个发言人,享受一下“靶子”的座位。

    我发言的题目是《资管业的基本法应当是〈信托法〉》。资管业在中国目前是一个金额非常庞大的行业,资管总金额达到了100万亿元人民币,剔除其中重复计算、交叉持有的,实际净金额是60万亿元,这也是非常庞大的数字。资管业在过去十几年发展迅猛,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巴塞尔协议》对于传统银行业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所以银行需要寻找新的出路,推出理财产品。第二,中国采用宽松货币政策的发展模式,虽然现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债务危机,但不得不承认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是中国过去十年、二十年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海量货币使得资金必须要寻找出路,这是我国资管业也就是影子银行迅猛发展的第二个原因。第三,传统银行业投资配置的效率非常低,影子银行虽然有它的问题,但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中国资金配置的效率。即便如此,中国目前资金支配的效率在全世界的排名也是非常低的。

    资管业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首先,产生的问题是逃避了传统银行的监管,使得大量本应由《巴塞尔协议》监管的传统银行业务变身为一种理财产品,而理财又允许刚性兑付,允许资金池,允许期限错配。结果造成了表面上是一个理财资管,实际上是一种传统的贷款结构,逃避了监管。出台资管新规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逃避监管的监管套利行为予以打击。

    其次,除了逃避传统银行的监管之外,还逃避了资本市场的风险监管,采用套嵌的方式,采用杠杆,使大部分资金从理财产品进入中国的上市公司收购中,如万科收购案、“小燕子”的龙薇传媒收购案等,这些都使得本来负有巨大安全性风险的资金通过资管计划进入了市场。

    最后,一些资管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对于受托人义务的规定非常薄弱,在实践中产生了非常多侵害投资人利益的情况。这些原因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制定《资管新规》等一些新规则。

    当然这次《资管新规》的出台也有政治原因,甚至一定程度上政治原因占了很大作用。党的十九大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最主要的政治任务,各个监管部门为了预防金融风险、金融地雷的爆炸,积极地采取了措施。刘鹤曾经在2013年组织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进行了关于历史上重大金融危机的研究,其实这就是一个铺垫,我们最担心的是金融危机。但是这样一种居于监管本位的立法在这次立法中似乎缺少非常宏观的格局和眼光。中国的资金市场分为三大块:一是传统银行;二是影子银行;三是民间借贷。如果我们把这一百多万亿元的资管产品通过非常严厉的规制方式进行规制,必然导致这部分资金从第二部分(影子银行)逃离出来,这部分钱去哪儿是一个问题,很少会返还到传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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