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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总结和2023年思路

2023-07-15 01:32:38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总结和2023年思路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八项清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全面落实“战疫情、促发展”,主动服务落实“六稳”“六保”,顺利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2023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市生态环境总体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年,我市首次实现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达标和所有国控站点PM2.5年均浓度全达标。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34天、同比增加47天,优良率91.3%、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市区PM2.5平均浓度2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O3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6%。

(二)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2023年,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达标率和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同比上升均为5.6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于Ⅲ类比例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省考断面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比例为9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全市县控以上断面中无劣Ⅴ类。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标准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编制《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3-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已在全市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推进会上作出部署。完成杭州市本级和富阳区、桐庐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临安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复检工作;指导富阳区、拱墅区、淳安县分别成功创建国家、省级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二是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巩固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成果,推动淳安开展生活、农业、林业、工业四个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配合做好《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功能区考核办法评估和指标修订的研究论证。三是完善生态空间布局。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制定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四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启动西湖、临安、桐庐、淳安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出台《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6例,赔偿金额221.9万元。协同推进建德、淳安、富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溪入湖口或入江口等为主要建设区域,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试点建设。

(二)持续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快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5项重点问题整改已完成13项并销号12项,长期坚持2项,1591件信访已完成1590件,其余按时序推进。二是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全市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中央督察组公开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中央督察组转办的1157件信访件已办结980件、其余177件按时序推进。三是继续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省督察组发现的49项问题已完成43项、立行立改2项,356件信访已完成347件。四是深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2023年排查的20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2023年度第一轮排查上报的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正按时序推进。

(三)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全面治理“燃煤烟气”。 淘汰或治理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64台、生物质锅炉321台、工业炉窑135台、燃气锅炉475台。二是深入治理“工业废气”。实施PM2.5和O3“双控双减”行动,完成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5家、产业结构调整65家、涉气“低散乱”和“散乱污”整治1471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1个、恶臭异味治理56个、无组织排放改造25个。三是加快治理“车船尾气”。编制《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并由市府办印发;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881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出租车1648辆;2023年5月起在全国率先实施新上牌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联网监管和免检政策,已联网8.3万余辆、免检3.7万余辆;创设非道机械排放监管全程“掌上办”机制并在全省推广,全年累计申报2.88万辆、上牌2.63万辆。四是强化治理“扬尘灰气”。结合“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推进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累计安装工地扬尘在线监控1500余套和道路扬尘在线监控100套,发现并整改问题8万余个。创新开展裸土地块“换绿”工程,专门开辟渣土运输车专用车道,减少扬尘污染。五是推进治理“城乡排气”。立足源头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的落实。

(四)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快“污水零直排”建设。完成镇街创建62个、生活小区创建1153个、工业集聚区创建40个。二是深化“美丽河湖”建设。完成23条共422.4公里美丽河湖建设,完成中小河道综合治理113.32公里。三是强化饮用水保障。完成全市36个“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勘界定标和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47.9万人。四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6家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3万吨/日,完成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1.35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2476个、提升改造2602个。五是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动态管理,104家入河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入海排污口备案制度,全市7个已建成的入海排污口完成“装、树、联”任务,监督性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全面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一是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创建。编制印发《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推进会。二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1026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180个地块土壤采样和检测分析、147个借力地块的详查成果集成等,基本摸清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三是强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52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启动5个、开工3个、完成3个。四是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10家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开展两个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项目。完成《杭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五是加快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完成424家重点产废单位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情况调查摸底。指导萧山、桐庐完成约6.5万吨螯合固化库存飞灰的消纳处置。建成萧山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全市新产生飞灰实现“日产日清”。建成杭州第三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固废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是加强放射性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做好1处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方案招标工作,完成9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110批次跨省移出的审批工作。

(六)开展执法监管和隐患排查。一是做好环境执法。出台《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期间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指南》及配套措施,全市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15件,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374家,清单内企业环境违法立案处罚3件,减免处罚3次。二是做好信访工作。2023年,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13603件,同比下降22.5%。做到100%及时处理、100%按时反馈。三是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961家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332个,已完成整改305处,其余均在在限期整改中。启动环境应急响应14次,其中,突发环境事件1起。开展“皖浙环—2023”新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跨省联动处置应急演练。

(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一是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平台和特色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并在全省率先向省级以下平台延伸,累计完成96个区域环评(2023年完成26个),1074个项目实现环评“降级”管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环评审批承诺时限全省领先。二是强化“城市大脑”环境系统建设。升级完善数字驾驶舱和“空气卫士”“便民车检”应用场景,累计发现解决偶发性空气污染问题1547个、引导服务年检车辆88.1万辆次,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杭州城市大脑生态环境局数字驾驶舱及便民车检应用场景》入选全国优秀数字生态应用案例。在全国率先开发以“环保码”为核心的智能服务与监管体系,赋码企业1.15万家,实现污染源精准管控、执法效率提升的目标。三是积极推动环境医院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上门为企业提供体检式服务,全年服务企业235家。四是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整合;制定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推进生态环保“垂改”;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

(八)全面落实“战疫情、促发展”。一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在10家定点医院加装余氯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三服务” 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意见》,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内项目“告知承诺制”,对1562个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试验”三类项目实施“环评豁免”、“先开工后补办”等应急保障措施,累计55个项目简化环评手续。三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提升项目审批时效,环评全流程时间进一步缩减至平均45.54个工作日。对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及时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推进“新制造业计划”落地。

(九)不断夯实生态环保工作基础。一是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全市纳入排污管理单位合计40169家,核发排污许可证2894张,完成排污登记37058家,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的地市之一。二是推进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管理。组织四期排污权申购交易,成交总额2805余万元,同比增长39.9%。推进碳排放管理,完成96家纳入碳交易企业的碳报告和监测报告,确定非纳入碳交易企业名录213家,编制完成市本级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五个领域分报告。三是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杭州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报告》。《杭州市扬尘排放控制标准》、《杭州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进入标准发布报批程序。四是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完成2018年杭州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报告、第三轮PM2.5源解析报告和2023年度环境统计,开展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完成2023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污染源普查工作率先通过省级验收。五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印发《杭州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组建杭黄合作暨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联合监测18次、联合打捞12次。六是落实生态环保资金保障。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2023年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各类专项资金约5亿元。七是加强环境监测和科研。完成4个千岛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和3个涉气重点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八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印发《杭州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32个市级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出明确。九是加强宣传教育。2023年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累计报道全市生态环保工作1116篇(次),我局特色亮点工作首次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头条”播出。实现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区、县(市)全覆盖,累计线上参观达42万余人次、线下参观4万余人次。

三、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围绕打造宜居城市的“重要窗口”,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续推进美丽中国样本建设,全面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统筹协调,构建大生态环保格局。完善生态环保统筹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大生态环保工作。一是统筹条块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美丽杭州建设“一组四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完善考核、督查等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动,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生态、大环保”格局。二是统筹区域协同治理。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深化杭州都市圈和杭黄、杭宁、沪杭生态环保合作,编制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三是统筹产业结构优化。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支撑,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助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高污染企业清洁化改造和转型升级。

(二)突出精准治污,推动环境质量大提升。针对环境质量主要短板,实施精准治污。一是强化基础研究。加强第三轮PM2.5源解析和源清单研究成果应用,深化VOCS和移动源污染治理研究,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撑。二是强化精准治气。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继续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深化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与末端高效治理。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治理和秸秆禁烧。

三是强化精准治水。实施重点河段“一点一策”,加强流域系统治理、上下游协同治理。基本完成全域2.0版“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实现雨污精准分流。四是强化精准治土。建立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和污染地块信息库,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五是强化精准治废。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管严控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高质量编制杭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和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计划方案,做好第一次全国碳市场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零碳示范区建设,加强碳排放重点企业分级管理。

(三)突出建章立制,深化环境问题大整治。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督察和省级督察剩余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制定落实第二轮中央督察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健全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变“被动改”为“主动查”,把工作做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重点完善3项机制、用好1把利剑。一是问题发现机制。修订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进一步扩大举报范围、提升奖励标准,形成“群策群防”格局。加快推进废气、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检定校准,完善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二是问题整改机制。对上级转交、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规范问题交办、查处、反馈、调度、销号等环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三是问责追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开展问题调查、处理和整改的,明确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形成问题整改闭环。四是用好执法利剑。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主观故意、屡查屡犯等重大违法行为,实现量、质、效同步提升,形成强大震慑。

(四)突出数字赋能,打造环境治理大平台。依托杭州“城市大脑”治理平台,创新推进数字化建设,打造“数字环保第一城”。一是整合平台系统。整合现有各类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和利用;持续推进数字治水、治气和治土,搭建跨部门生态文明建设数字平台。二是深化场景应用。优化提升“城市大脑”生态环境数字驾驶舱和“空气卫士”、“便民车检”应用场景,拓展“环保码”功能和应用。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推动《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等立法工作,全面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五)突出优化服务,助推经济发展有作为。一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积极争取环评改革试点政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覆盖面,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许可服务;强化“亲清在线”“在线许可”功能应用,提升“亲清D小二”服务水平。二是发挥“环境医院”作用。做优做强“环境医院”特色品牌,为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提供精准“诊疗”服务。三是优化环境执法。坚持服务与执法相统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好企业守法指引和整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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