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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资产支持证券账务处理中的部分实务

2023-07-18 22:04:23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专题研究资产支持证券账务处理中的部分实务

但是,目前也有遇到企业的应付债券金额按照发行总额与自身认购金额抵消后列示的情况,以某入园凭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该证券发行总规模为10.70亿元,并且设置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9个品种:优先01至优先09,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为10.70亿元,次级规模为0.6亿元,原始权益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全部优先09和次级,同时认购0.04亿元的优先07。原始权益人的会计处理方式为以抵减后的金额在“应付债券”中列示,即应付债券8.25亿元。

三、融资租赁类资产的ABS会计处理

一般来说,目前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对于发行ABS的基础资产是否终止确认采用的是下述判断标准,且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同情况下不同账务处理方式:

1、当发起机构完全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该发起机构会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也较为简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代收转付的现金流走其他应付款科目。

2、当发起机构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该发起机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而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例如某租赁公司的某些项目,由于会计师认为基于对有关拟实施交易描述的阅读和相关会计准则的理解,拟实施的交易导致租赁资产所有权上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以该租赁公司不终止确认融资租赁应收款。而在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方面,各家略有差别,涉及科目包括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当发起机构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全部风险和报酬时,如果发起机构未保留控制权,则发起机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力和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和负债;如果发起机构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一般来说实务中发起机构将基础资产转移给了SPV,但该SPV实质上无权单独出售资产,故发起机构没有完全放弃对基础资产的控制权。实务中,发起机构通常会继续作为资产的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其决策行为到底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这点需要综合发起机构的决策行为所享有的经济利益比重与可变动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发起机构在SPV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具有财务重大性,发起机构应当将SPV纳入合并范围,反之则不应将SPV纳入合并范围。该期资产支持票据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虽然委托人对资产支持票据具有决策权,享有可变回报,但会计师认为它没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从而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中关于控制的三要素,故SPT不会被纳入合并范围。

该期资产支持票据存在超募情况,由超募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收取的服务费被聚信租赁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税金成本被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底层82个融资租赁项目的债权收益权以及债权收益权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全部权利和相关收益转让给了信托时,委托人终止确认了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并计提与确定终止相关的利得和损失。

一般在自持的次级比例较高或自身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完全出表,该委托人就因转移长期应收款以最大损失敞口即所持有的的部分优先级及次级份额和承担的流动性支持义务金额分别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就该期资产支持票据而言,委托人就其自持的优先B2、次级以及流动性支持计提了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

后续随着债券的偿付,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科目余额会逐渐减少。其中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科目。成立后续经由委托人收回转付的底层资产的现金流经其他应付款科目结转。

四、SPV/SPT的会计处理

从计划的角度上来看,收到募集资金时,会计处理为:

五、投资者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执行之前,投资者的会计处理一般会根据持有目的不同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执行之后,认为可以计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符合:(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符合:(1) 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六、总结与展望

总体而言,作为承载着金融创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其复杂的产品设计, 变化迅速的市场环境都对会计处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鉴于会计规范的滞后性,因此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财务确认等问题还不能得到相关具体的规范。随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不断标准化以及相关法规、会计准则的完善,目前的现状预期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作者

新世纪评级结构融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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