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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为什么? 债券型基金会赔钱吗现在

2023-08-14 12:33:55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为什么?

1,问题。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中途离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为什么?

2,劳动合同是在自愿原则下签订的。也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离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剥夺这项权利。所以,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离职,是合法的。

3,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接受专项培训时,有一定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没满,员工离职,则员工应该依据约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接触了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技术类的“东西”,当员工离职时,则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签署《竞业协议》,在《竞业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员工择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员工违反了该《竞业协议》,则员工除了赔偿违约金之外,也可能要承担别的法律责任,这要看给公司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失而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无过失,即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则离职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如果不存在上面所说的情况,仅仅是劳动合同的三年期限不满而离职,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如果是在编事业单位员工,则受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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