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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论人与动物的区别 保险与股票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什么和什么之间

2023-08-18 09:20:5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马克思论人与动物的区别

这样一种对象性的关系当然不仅仅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还存在于人与他人之间。这不仅因为他人本身就构成了单个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对象,还因为只有通过与他人的相互协助,单个人才有可能对抗自然所强加给人的灾难和束缚,才有可能生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更高的需求及其满足的条件,与他人的协作关系因此构成了人的自主性意义上的自由得以可能的必要条件。但在严格的意义上,仅仅是对象性关系并不足以使得人成为社会的存在者,虽然我们有的时候的确也将诸如蜜蜂之类的动物称为社会动物,但是当我们说人是社会存在者或类存在者的时候,这一概念的运用之中显然已经包含了某种极为不同的规范性意义,即对人的自由的某种规定和期待。而正如上面已经指出的,同样作为社会动物,人与蜜蜂的本质性区别在于人的行动之中所包含的自我意识和意向性,而这一点也同样构成了作为社会存在者的人与人的关系与蜜蜂的群居活动的本质性区别。正因为人是具有自我意识和意向性的,他才得以将他自己的生活作为对象,有意识和有计划地生产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与他人的关系。蜜蜂虽然也过着群居的生活,但是蜂群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模式是始终受到自然必然性的严格支配的,所以除非外在的自然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生活方式可以千年如一日大致保持不变。而人的生产虽然仍然受到外在环境和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但他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向性行为去有限度地改变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并因此重新塑造自己的生活方式,跟蜜蜂比起来,人的生活世界始终处于变动不居之中。人的行动之中所包含的这一能动的方面正是使得人的行动可以被称为实践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也正因为这一点,人与人之间的对象性关系才能区别于物与物之间的对象性关系可以被称为社会关系。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这一命题所具有的内涵之一,社会生活归根结底都是由人通过实践所塑造出来的,而实践是感性的人的一种自由自觉的(即包含有自我意识和意向性的)对象性活动。

社会关系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关系不仅意味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相互的,人在社会中与他人处于对象性的关系之中,以他人作为对象,自身同时也构成了他人的对象。同时还意味着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是相互的,人通过自己的实践生产了人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而这一关系反过来又塑造了每一个个体的现实的存在方式,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存在方式。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所说的:“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关系构成了每个现实的个体满足其需求并实现其自由发展的必要的条件,那这一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形态将现实地决定每个个体是否能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实现自己的自由。对于每个个体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他作为人拥有什么样的抽象的本质规定或是应当拥有什么样的目的规定,而是他实际上作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生活状态之中,而这一点并不仅仅取决于他自身,而归根结底是由他所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不仅决定了人将以什么样的方式以及多大程度上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还将塑造人的精神存在的方式。现实的个人的意识的内容、他对生活的理解、对未来所可能拥有的期望等等,在根本上都受制于他所现实地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在此意义上,真正构成每一个个体的现实的本质并由此使之区别于他人的,就不再是使得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自我意识和意向性,而是个体所身处其中的现实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对于每个个体的现实本质而言是构成性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才会特意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样一种思想当然不是在这里才初次形成的,而是正如上面已经指出的,它与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对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是一脉相承的,而在与《1844年手稿》同时期的《詹姆斯·穆勒一书摘要》中,马克思事实上就已经明确表达了与后来的“提纲”的极为类似的思想:“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

而且对人的本质的这种理解实际上与马克思从自由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本质并不矛盾,而只是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视角。马克思在这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的确采取了另一种视角,他不再是在与动物相区别的意义上去理解作为类的人的本质,而是在个体与个体相区别的意义上去理解每一个个体(单个人)的现实的本质。但这并不意味着前一种意义上所理解的人的本质就失去了意义。当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他否认人与人之间的确存在某些共同的特质,比如自我意识和意向性。而是正如我们上面已经指出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实践的理解恰恰是基于对人的这一能动的方面的认可之上的,而到了《资本论》他仍然坚持通过这一点去理解人与动物的区别。

而相对于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将理想的秩序称为“真正的民主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更为直接和准确地表达了他对“真正的共同体”的理解:“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而当马克思在1859年的《序言》中将资本主义社会称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 的最后的社会形态的时候,所依据的仍然是同样的逻辑:真正的人的历史尚未开启,因为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人都未曾作为真正的人而现实地生活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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