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正文

2008年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 境外对冲基金文件有哪些内容

2023-08-28 04:04:01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2008年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

(三)监管组织框架:质疑分散的监管体系

格林斯潘曾信奉“多个监管者比一个好”,但事实证明,多头监管模式下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为危机的形成和蔓延提供了温床。综观众多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均存在多个监管机构并存的现象,其中以美国的情况最为严重,在联邦一级,就有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监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联邦住房企业监督办公室等部门。即使在实现了金融市场统一监管的英国,依然存在实施金融市场监管职责的金融服务局、承担金融稳定职能的财政部和英格兰银行等多个监管部门。而欧盟除存在三大监管机构外,监管权力更是分散在各成员国。因此,通过设立法制化的监管协调机构以加强集中监管,将是去除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解决多头监管弊端的较佳选择。

(四)监管理念: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的核心是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微观审慎监管的主旨是确保个体稳健性。然而,由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局限性,个体稳健并不代表集体安全,所以宏观审慎监管及其监管工具的探讨成为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热点。在后危机时代英国、美国、欧盟金融监管体制变革中,宏观审慎监管均赋权央行,宏观审慎分析与政策以央行为主;微观监管体制差异取决于各自的金融结构和路径依赖,但从属于宏观审慎监管,需要遵守宏观审慎政策。三大方案均指出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FSOC)、金融稳定理事会(Council for Financial Stability,CFS)、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the 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ESRB)监控系统性风险,并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加强监管。

(五)监管内容:贯彻全面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暴露出许多监管漏洞,有的是源于监管理念和监管法律,有的是由于机构交叉却又覆盖不全面形成的,但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