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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圈在扩大,死刑罪名在减少 非法买卖外汇的危害性有哪些方面

2023-09-09 01:50:01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文|《财经》记者 王丽娜 

编辑|鲁伟

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下称“刑法修正案(十一)”)“补丁”甚多,备受各界关注。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正力度在历次修正案里位居前列,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不仅回应了诸多社会热点问题,而且对原有的一些法条有较多调整,如个别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新增高空抛物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犯罪、增加冒名顶替犯罪、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规定等。这些法律的修改与调整因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引发关注。

刑法为何频繁修正?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背景和相关争议有哪些?刑法应有的角色定位和功能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财经》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仁文。

刑法为何频繁修改?

《财经》: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您有哪些总体观察和评价?

刘仁文:刑法修正案(十一)共有48个条款,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从修改规模上来说,是中等偏上的规模。修正案内容丰富,涵盖的范围和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为12周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加强疫情防控的刑事法律保障,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完善治理资本市场犯罪,针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市场操纵、中介参与造假等条款作出修正和完善;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等问题,在刑法上作出回应;完善和修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这次刑法修正呈现出一些特点:一是迅速回应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疫情防控的刑法保障等公众关切;二是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修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三是刑法介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护,如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财经》:刑法为何修改得如此频繁?

刘仁文:在刑法制度变迁方面,中国先后颁行1979年《刑法》和1997年的新《刑法》。1997年《刑法》颁布以后,1998年立法机关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单行刑法。1999年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到目前为止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此外还有一些附属刑法的内容,以及众多的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1997年新《刑法》颁布时,我曾提出一个观点,因为中国的社会转型还没有完成,注定这部刑法很难是一部稳定的刑法。事实上大家随后就看到1998年、1999年接连对刑法修正。

现在看来,刑法修改这么频繁,除了中国自身的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还正在进行中,与国际形势的变化也有关系。另外,科技的发展,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等,也使刑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以网络犯罪为例,随着网络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全覆盖,网络犯罪的比例大幅提高。

概括来讲,中国1979年《刑法》是一部农业社会的刑法,1997年《刑法》是一部工业社会的刑法,传统的农业社会刑法和工业社会刑法如何去适应网络时代的社会?这势必要做出很大调整。

《财经》:刑法的频繁修改是否与刑法的谦抑性(即刑法的必要性)相矛盾?

刘仁文:当前关于刑法修改引发一些争议。有观点认为刑法的本质是谦抑、保守,过于依赖刑法,刑法过于积极干预社会生活,不一定是社会治理的好事。也有观点认为,刑法应持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与刑法的谦抑并不矛盾。

当前社会飞速发展,对刑法频繁修改,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可以说,这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现象。过去欧美国家、日本等国的刑法长期保持稳定,很少做出修改。但现在看,各个国家刑法修改频率都在加快。

传统工业社会那种几十年不变的社会环境,一去不复返。为了加强刑法的适应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刑法需要做出修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许可以对刑法的频繁修改,抱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但这并不是说每一次刑法修正在科学性上都尽善尽美。比如,个别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这次修改草案的二审稿中才新增进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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