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正文

股票是如何分类的?

2023-07-13 16:42:34 互联网 未知 股票

股票是如何分类的?

按照不同的维度,可以对股票进行分类,比较典型的分类是按照上市区域和按照股东权利进行划分。按照上市地点的不同股票可以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按照股东权利的进行分类可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

一、按照上市区域划分

根据上市地点和所面对投资者的不同,可以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也就是我们一般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主要交易的股票。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股票标的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和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面向境外的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机构。

H股, 取Hong Kong的首字母,也称国企股,是注册地在中国内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供境外投资者认购和交易的股票,中国大陆地区只有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H股,大陆地区个人投资者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H股。

依此类推,纽约(New York)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Singapore)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 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如果在纽约上市或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二、按股票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

1.普通股股票。普通股是最常见的股票,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于它在权利及义务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其发行范围最广且发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普通股的持有者具有的基本权利有:一公司决策参与权、二利润分配权、三优先认购股权、四是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些权利的大小与持股份额的大小对应。

1) 公司决策参与权。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行使对公司的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决策权。一般来说,股份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如果发现公司管理层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利润分配权。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在偿还完债权人的利息和完成纳税义务后,将其中一部分税后利润向普通股股东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利。与债券收益不同,红利收入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在偿还顺序上,股份公司必须在偿还为债权人利息和支付完优先股股东股息后才能给股东分红,这也就决定了红利的风险要高于债券利息的风险。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在美国,大多数公司发放现金红利数额约占公司税后净利的40%-60%。公司红利发放时间大都是按季度进行。每一季度分发一次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的红利。

3)优先认购股权。当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配股,当普通股股东不愿意参与配股时,可以放弃配股,或者将该项权利转让给他人。

4)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决定进行破产清算,在向全体债权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之后,股份持有人有权按照比例分配其剩余的资产。

2.优先股股票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通常被认为是介于股债之间的品种。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风险要小很多,但是在权利方面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中国上市的公司中,根据2013年12月13日,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发行主体限定在了上证50指数的成分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利润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区别于红利,股息特指优先股所分配的收益,红利和股息统称为股利。在偿付顺序上,只有在公司偿还了债权人的利息,才能支付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如果企业在年度内没有足够现金派发优先股股息,普通股相对于是不能分发股息的。股息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但当企业获得优厚利润时,优先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

2) 权利不同:优先股除了拥有优先发放股息的权利之外,还拥有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在企业资产变卖后,在全面偿还优先股股东后,剩下的才由普通股股东分享。通常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没有参与企业企业决策的投票权,但在企业长期无法派发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有权派代表加入董事会,以协助企业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先股股东也没有新股的优先认购权,和普通股股东一样不能要求退股,但是大多数优先股都附有赎回条款,一些在美国和香港上市的互联网为了激励早期员工,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根据优先股的权利和条款,又可以对优先股进行如下分类:

1)可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的含义就是如果公司本年度有利润,优先股可以分得股息,如果当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没有利润,公司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对所欠股息部分,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补发。而累积优先股指上一年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到以后会计年度等有利润了进行支付。

2)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与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一般是在原发行价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补偿,弥补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的优先股根据发行时的条款又可以分为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强制赎回是指公司如果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必须出售其股票给公司,股东被动。任意赎回,股东处于主动地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是否继续持有该股票,如果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公司不得拒绝。在现实中,强制赎回的优先股居多,公司通过赎回优先股减少股息负担。最近一些年,为了吸引早期人才加入,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一些互联网公司比较越来越流行,比较典型的像香港上市的小米集团。

5)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股息率优先股存续期内不作调整的,称为固定股息率优先股,而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的,称为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债券、优先股、普通股的差异

三、按照股票前面的标识划分

1. ST股票,*ST股票,*股票。英文为ST是英文 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思是“特别处理”,是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可能会遭受损失的,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政策,该政策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如果股票前面直接加了“*”,是确定退市的股票,该类型的股票不要购买,风险极高。

2.S股票。股票前面标注S,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还没有完成的股票,截止2018年底,仅剩S佳通(600182)一家公司的股票没有股改。

3.N股票。沪深两市每逢新股上市首日,在该新股的中文名称前加注“N”以提醒投资者。凡股票名称前加注“N”的股票均为当日上市的新股。

4.XR,XD,DR股票。股票前面标识XR:代表送股以后除权;XD:代表分红以后除息; DR:代表送股和分红后除权除息。

四、按照股票盈利、增长等特色分类。

1.蓝筹股。在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股本规模大的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股票上。在美国,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和杜邦化学公司等股票,都属于“蓝筹股”;在中国,上证50指数的成分股是蓝筹股的典型代表,包括贵州茅台(600519)、中国石油(601857)、工伤银行(601398)等。

蓝筹股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上证50等指数的成分股会不断的调整,将新的业绩优良符合标准的股票调整进来,将不再符合标准的剔除出去。据美国著名的《福布斯》杂志统计,1917年(丁巳年)的100家最大公司中,到2010年只有43家公司股票仍在蓝筹股之列,而当初“最蓝”、行业最兴旺的铁路股票,如今完全丧失了入选蓝筹股的资格和实力。蓝筹股在大盘的权重较大。

2. 红筹股。红筹股(Red Chip)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带有中国大陆概念”主要指中资控股和主要业务在中国大陆。如果在境外注册,但并非是香港上市的有中国概念的股票,统称为“中概股”。 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如“中信泰富”等。近年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省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

3. 白马股。白马股由“白马王子”一词而来。人们将业绩稳定优良,回报率高,具有较高投资价值,具有成长性,但是还没成为蓝筹权重的股票称为白马股。白马股一般有着优良业绩,较高的分红能力,同时也有着高成长、低风险的特点,因而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往往为投资者所看好。白马股一般集中出现在家电、电子、食品饮料、酒类、医药等有持续需求,具有一定成长性的板块。

4.黑马股。黑马原本指在赛马场上本来不被看好的马匹,却能在比赛中成为出乎意料的获胜者。反映到股市上,黑马股是指投资者本来不看好,却能够异军突起,价格可能脱离过去的价位而在短期内大幅上涨的个股。黑马股多出现在底部区域,是以低价位启动,一般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中,有一定概率出现黑马股。

5.龙头股。龙头股指的是某一时期在股票市场的炒作中对同行业板块的其他股票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股票,它的涨跌往往对其他同行业板块股票的涨跌起引导和示范作用。该类型股票在某个基本面上具有垄断性,股票市值居中,大市值和小市值的股票都不可能充当龙头股,在大盘上涨时有多个涨停板,在大盘下跌时,比大盘提前见底,或先于大盘启动。2015年创业板的典型龙头股为东方财富网(300059)。

6. 妖股。股市上通常把那些股价走势奇特、怪异的股票称为“妖股”。该类股票暴涨暴跌,完全脱离大盘走势,基本面,技术面均难以解释股票的价格走势,该类型股票一般有庄家操控,出现在中小盘股票的概率居多。

五、股票的其他类型

①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②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③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④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欢迎关注公众号 校园职徒 ztcampus,有意教学合作请私信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