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炒股也要报备!证券基金从业人员监管更严了
最近,不少证券公司合规部门正在加班加点、紧锣密鼓地开展对员工及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投资情况的申报工作。不止配偶,从业者的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投资申报!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从业人员家属买卖股票,但作为防止利益输送的“防火墙”,证券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申报配偶的证券投资账户等相关信息。2023年2月18日颁布、4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则对上述要求作出进一步的细化。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报备,以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
2023年券商员工违规炒股罚单密集
《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也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间接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能炒股是从业人员基本常识,但借他人名义,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同学等利害关系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一直是券商经营当中杜而不绝的合规“顽疾”。
2023年12月28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靳某获知关于某个股的未公开信息,告知其父亲并指导交易,累计成交411.06万元。
Wind信息显示,靳某任职于长江证券,属于金属研究团队,研究方向为有色金属,是钢铁有色行业研究员,2年钢铁有色行业研究经验。靳某为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卡耐基梅隆材料科学硕士,负责有色能源金属。
值得一提的是,靳某所在的团队曾多年在新财富评选中榜上有名。公开信息显示,长江证券在2023-2023年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金属和金属新材料”研究领域均获第一名。
据监管调查,靳某因工作关系认识某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徐某航。2023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靳某利用与徐某航共同路演、调研等活动机会,从徐某航处获知该基金关于“锦泓集团”的未公开信息。最终,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靳某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以来使用亲属账户炒股被罚的证券从业人员层出不穷。2023年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信证券前员工王某迪控制使用其母亲和配偶的证券账户,两年半时间累计交易近2500万元,最终亏损22万元。2023年2月底,王某迪被停职,后被深圳证监局处以5万元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来,监管已向券商及从业人员发出21张代客炒股违规罚单,涉及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中金财富、兴业证券、中银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华龙证券、申万宏源、华林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和华福证券等13家券商。
券商员工违规炒股为何屡禁不止?
人性的弱点中,其中有一个就是贪欲,当相关人员在衡量了潜在收益和违规成本之后,就会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要有效防止这种行为,一方面,在监管层面继续加强,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等,降低乃至于杜绝相关人员的侥幸心理。
另一方面,券商还需要加强员工教育以及引导。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控制度。从规范制度的角度而言,要尽快建立严格的信息分级、信息屏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可以获取的信息范围,杜绝越级、超范围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情形。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不可逾越的执业铁律。虽然近年来行业有诸多争议,但新修订的证券法依然延续并强化了相关规定。2023年以来,监管密集公布了多份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罚单,这次对员工及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投资情况申报工作的推进都显示了监管从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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