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现金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买基金股票要交税吗多少钱呢
临近年报披露日,又到了上市公司晒收成的时候,有人笑靥如花,有人愁眉苦脸。同时也到了考量公司质地的时候,回报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起码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难道你指望一只“铁公鸡”为社会做啥贡献?
斩仓割肉之余,能有点现金股利抚慰心灵,本是件好事,但不少同志听说持股不足一个月要按20%交个税,分1块到手8毛,咋想咋觉得亏。当然,这么理解本身就是不对的。
本来今天就跟大家一起聊聊现金分红个税这点事。
一、股票现金分红的税负、认知误区及规避方法
风云君先从咱们各位股民现金分红个税如何计算与缴纳说起。
1、股息红利的差别化税率征收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即按照常理,分1块钱红要交2毛钱个税,但自2012年起为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国务院批准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怎么个差别化呢?按照持股时间不同,给与相应的税收减免,如下表:
(注:是计税基础变了,税率依旧是20%)
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还有一个初衷就是为了引导大家长期持股,不要频繁交易。
市值风云网红大V职业股民60(下载市值风云APP,搜索“职业股民60”),也在“1/2交易法则”指出:
1/2交易法则要求使用者如果是十年以下投资经验的小学生,一年最好只交易两次,十年以上的职业投资者,一年最好只交易四次。减少交易是为了避免陷入频繁交易、频繁止损的恶性循环。2、分红纳税的认知误区一
回归正题,差别化政策很明确,但理解起来却有很多误区:
有人一看上市公司要分红,掐指一算,持股时间364天,就差一天,多交10%的税,心疼的肉都跳,果断卖出;还有人刚准备入手一家上市公司,听闻要分红,心想这买进去啥钱还没挣呢,就要先交20%的税,不划算,等分完红再说,然后等等等…其实,这是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持股期限并不是从二级市场买入至分红当日的持股期限,而是按照买入当天至最终卖出当天的前一天来计算。
注意,是卖出日的前一天。
而且这部分税是后扣税,卖出时才从交易款扣除,也不用担心预扣税占用资金。
概括说就是,只要是计划长期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家公司期间的现金分红而干扰自己买或者卖的决策。
除非您是短线选手,登记日前一天卖出,除权日买入确实是明智之举。
3、分红纳税认知误区二
上面认知虽然有误,但本质上却不带来纳税义务,顶多是因为提前卖出或者过晚买入可能错失大涨的机会,但下面认知误区却会带来实际纳税义务。举例说明:
小张在2023年3月28日买入1000手某公司股票,准备长期持有,留给丈母娘当彩礼。随后,该公司公告以2023年3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每10股现金分红200元;2023年4月,受中美贸易战影响,该股票持续大跌,小张认为有做T空间,4月15日果断抄底1000手后,4月20日获利悉数卖出;抄底时,小张认为他做T的是抄底股票,买的时候分红都分完了,肯定不涉及纳税义务;而分红的那部分股票是要当彩礼的,目前女朋友还没有呢,肯定能拿1年以上,妥妥也不用交税。但看了交割单却傻眼了,一计算竟然交了20%的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另一个重要的知识点,交易系统不会识别你这部分股票是长期持有的,那部分股票是短线做T的,他们对持股时间的计算只有一个原则,先进先出。
也就是说交易系统默认卖出的1000手股票全是小张在2023年3月28日股权登记日前购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个月,按照1000手股票全部分红乘以20%计算缴纳个税。
更扎心的是,因为现金分红多,每股分红20元缴税4元,小张做T每股只挣了3块钱,一顿操作后,竟然还亏了1块钱。
明明有做T空间反而因为现金分红束手束脚?有机会只能干看着眼馋?朋友,多开几个证券账户,把长期投资资金和短期做T资金隔离开就好啦。
分红面前,人人平等,韭菜分得,大股东也分得。
实行股息红利差别化征收有一个最基本前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那个人持有的首发上市原始股取得的分红如何交纳个税呢?
二、自然人股东、首发上市原始股现金分红税负分析
根据财税[2012]85号文规定: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对于实控人为自然人的上市公司,其上市后前四年现金分红实际税负为10%,四年后现金分红无需纳税。
为什么没有20%税率的事,真有那么不开眼的财务负责人吗?非得赶在解禁后一个月内给老板分红。
不同于普通股民,多数首发上市原始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5%。以中公教育为例,29亿分红,3名自然人股东分走22亿,实际税负10%。
这个税负是高还是低呢?
以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参照物,还用上文的倒霉孩子小张来举例。假设小张除炒股外,收入只有工资收入,其所得按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如下表:
大概率情况下,当小张年收入超过10万时,其超过10万部分就适用10%税率;年收入超过21万时,其超出21万部分就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年收入超过50万元时,其超出50万元部分适用2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无论是21万还是50万,跟自然人原始股东千万乃至数亿元现金股利完全不在一个量级,税负高低似乎一目了然。
因为专项扣除金额不同,上文的10万、21万、50万均是约数,而非准确数据。
自然人原始股东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本无可厚非。但对高持股比例的自然人原始股东仍享受差别化税收优惠是否有失税收公允?是否与政策制定初衷相一致?怎么样的持股比例又算高?怎么样的税率算公允,取消其税收优惠后是否会引发新的问题呢?这可能都是社会各界要思考的问题。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