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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金托管人?职责有哪些?必备条件有哪些?

2023-07-19 03:49:41 互联网 未知 基金

什么是基金托管人?职责有哪些?必备条件有哪些?

1 基金托管人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2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详解

第一,资产保管。托管人提供的资产保管服务就是通过保管各类托管账户或实物凭证得以实现,具有以下特点:(1)基金名下证券的交收与托管人对于托管资产的名义所有人特征不符。证券账户交收以单只基金为单位,并不直接与托管人发生直接关系,即托管人不负责证券交收。(2)托管人履行全面保管职能受到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基金在托管人的资金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转存入其他银行,托管人对此无法实施有效的保管。(3)基金名下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等缺少相应的管理规定,配套法规和制度不足。

第二,清算交收。清算原则包括法人结算原则、净额结算原则和T+1滚动交收原则。基金的场内清算采用托管人集中清算模式,特点是横跨了资本市场和银行市场,将资本市场风险引入银行市场,掩盖了托管的单个基金和所有基金结算风险,从而银行可能产生担负垫款义务,不利于分业经营和风险隔离原则。

第三,会计核算估值和信息披露。托管人和管理人均有会计核算职能,但管理人是主办会计人,托管人是会计复核人角色。在实践中,部分托管人采用和管理人

同样的会计核算系统,数据来源一致,因此复核功能流于形式。目前,少数托管人引入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系统或者采用多套会计核算系统,避免了复核功能的形式化。

第四,投资监督。投资监督是指托管人作为保管人,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的行为,在我国具有以下特点:(1)以事后监督为主,兼顾事前和事中监督。对于场内交易,现行托管人只能事后监督;银行间投资指令、网下投资指令等,托管人一般可以事前和事中监督。(2)投资监督统计口径和法律法规不一致。我国投资监督的统计口径主要采用单只基金和管理人旗下全部基金两种方式,而托管人一般只托管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很少托管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基金。由此,部分投资监督职能流于形式。(3)和管理人信息不对称。托管人信息来源主要有交易所、管理人和公开信息等等。其中,管理人股票池等部分信息对投资监督起到关键性作用,但管理人提供信息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局限,托管人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3 成为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基金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蔡云红. 我国基金托管人制度的法律问题与完善建议[J]. 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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