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保险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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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跟几个长辈朋友相聚,席间相谈甚欢,一位姐姐讲起了自己家的故事。
姐姐出生在高官家庭,有一个弟弟从小就养尊处优。那个年代,在普通人家的孩子都去上山下乡插队的时候,有家庭背景的孩子们都去部队当了兵。后来改革开放之后,姐弟俩一个去了香港工作,一个去了美国读书。
弟弟从美国读书回国之后,是帅气多金的富家公子哥,身边自然不缺美女陪伴。后来弟弟结婚生子日子还算美满。但人性本就贪婪,富家公子哥身边怎能缺少美女的诱惑,而弟弟的养尊处优,难免会拈花惹草。没有永远18岁的姑娘,但18岁的姑娘却总会有,弟弟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娶一个,最终分分合合几次之后,把自己的身家也败了个光。最后瘫痪卧病在床,没过几年便英年早逝,留下了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好在有亲姐姐帮忙,照顾侄子。
富贵之家,如果没有严格的家教和夫妻子女间的和睦关系,那富不过三代的说法就是真切的应证。姐姐讲到父亲的家长里短也是唏嘘不已,母亲因病早逝,而有权有钱的父亲自然会再纳新人。高官的枕边人得到了权力赋予的利益和优越的生活环境,但随着年龄和身体的老去,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二婚的媳妇儿,当老爷子仙逝之后,子女和继母的继承权纷争就开始上演。
经历过复杂的家族争产,姐姐的总结是父亲的二婚与弟弟的数次离婚使得家族财富一次次被瓜分掉,留给侄子的只剩不动产。虽然不至于穷困潦倒,但是家族精神和物质财富已经无法泽被后世。
针对这样复杂的家庭结构,如果老爷子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就不至于被自己二婚的妻子和儿子的多次离婚分割掉大部分家产。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的金融工具就是家族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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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是将家族资产委托给受托人,一般是信托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就可以把家族的资产隔离在风险之外。考虑到家族的长远利益,委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与受托人进行约定。约定在特定的时间,或在子孙后代的特定阶段,为其分配信托内的财产,包括时间,金额,支付方式都是可以提前约定的。
为什么家族信托具有这样的功能呢?我们来看看家族信托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七条,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按照信托法第17条规定,只要委托人设立的属于他益信托,而且信托财产在设立之前不存在债务和税务问题,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被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家族信托的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富一代在设立信托时,约定了信托托付的财产只给自己的子女,如果子女离婚则其配偶不能分割的条款。委托人可以自由设置信托分配条款,比如约定信托受益人只有自己的父母,子女和孙子女。
信托功能在信托的具体分配条款中,可以设定每个受益人的分配金额,甚至具体到什么时候分配,通过什么方式分配,并且可以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按照每年上浮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比如在上面的案例中,老爷子为了避免一次性将大额资金给与孙子,就可以约定孙子上大学的时候给多少,结婚的时候给多少,生孩子的时候给多少,或者生了二胎三胎给多少。委托人也可以设定终止分配条件,比如离婚不分,有债务不分,不孝顺不分。通过信托实现家族财富的定向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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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功能非常强大,我们总结为以下四类:
1.信息保密。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将个人名下的资产转移到信托机构的委托人账户内,而信托公司作为一个机构所有委托人的信托账户都是统一由机构来持有的,这样就可以保护委托人的财产隐私,投资隐私和受益人隐私。
前几年网络热议的开车进故宫女主,就曾经被人肉出来其背后的大人物在海外持有的房产。在未来所有系统全面联网的大数据核查之下,免不了个人名下的资产全都会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很有可能因为子孙后代的一个炫富就导致家族基业受损。通过信托持有资产就能够很好地保护家族隐私信息。
2.资产保护。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可以隔离个人的债务风险,家庭的婚姻风险,以及身后的遗嘱风险。信托资产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安排,并由受托人严格遵照执行。
新闻大亨默多克设立了家族信托,所以在其与前妻邓文迪女士离婚之后,邓文迪并没有分到新闻集团的任何股份,只留下了一套北京的四合院和一部分现金资产。这点资产对于富豪默多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并不影响他的财富总额。
梅艳芳生前设立的家族信托,约定每个月给其母亲支付11万港币的生活费,可以有效地保护其母亲的生活品质,同时最重要的是保护了这笔资产被嗜赌成性的母亲完全败光。
香港华懋集团的总裁龚如心,其夫被绑架后,为了鉴别遗嘱的真假而跟公公打起了旷日持久的官司。那场官司主要的争议点就在于遗嘱中笔迹的真实性。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保证遗嘱有效的基本要素,是需要现场有两个见证人见证,并且这两个见证人与立遗嘱人没有任何继承关系。有的人生前立过好几份遗嘱,如何判断哪一份是最新的,最符合订立人意志的也存在争议。
3.税务筹划。富豪家庭面对的税务风险包括遗产税,个人所得税和资产增值税。为了保障全社会的公平制约,每个主权国家的政府都是会通过纳税来调节社会财富的。虽然目的不是杀富济贫,但所有的税务缴纳一定是有钱人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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