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信托产品估值中引入侧袋机制 信托产品估值频率
基金与银行理财关于侧袋机制的应用规定有细微的差异。在启用条件方面,基金的规定明确又具体,既规定了可以启用侧袋机制的几种情况,也规定了不得启用侧袋机制的情况,而银行理财的规定比较宽泛,且未对不得启用侧袋机制的情况加以明确。在特定风险资产的界定方面,基金的界定以资产价值是否能准确确定为出发点,而银行理财则采用罗列几项资产的方式。在侧袋账户的管理方面,共同点在于资产流动性恢复后向投资人分配,但银行理财提出了侧袋账户资产流动性恢复后可回转主袋账户,基金暂无类似规定。
4、侧袋机制的优缺点
通过侧袋机制的安排,可以在出现风险事件后避免集中踩踏式的赎回,确保风险资产的损失在所有投资人中平均分配,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另外,由于风险资产已被隔离至侧袋账户,管理人可以避免在违约债券丧失流动性时被迫处置资产,为处置资产赢得了时间。这也将有助于投资人获得更好的资产处置结果,最大化地降低甚至避免损失。
不过,侧袋机制也并非万能。启用侧袋机制后,投资者只能部分赎回主袋账户的资产,投资者赎回资产的时效性受到了限制,这对投资者来说无疑增加了资金的机会成本。
在信托产品估值中的应用
1、侧袋机制的应用范围
侧袋机制的引入意在解决发生风险事件后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问题,因此侧袋机制的应用只限于开放赎回的产品。不过,部分开放赎回的产品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不采用侧袋机制,例如《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规范》第三条有规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原则上不采用侧袋机制。
2、在信托产品中的应用前景
长期以来,信托在非标融资方面积累了较多的业务经验,相当一部分产品均是封闭式的,这部分产品本身与侧袋机制无关。但是,近年来非标融资业务受到了严格的监管,特别是房地产融资类信托业务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信托业资产规模下降压力较大。当前,信托业正处于转型过程中,从长远来看,信托业必须加强标准化资产的配置能力。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提供的数据,至2023年第四季度,资金信托中投向为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占比仅为10.92%,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侧袋机制主要适用于证券投资类的信托产品,特别是其中的开放赎回类产品,典型代表就是现金管理类的信托产品。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与货币基金、银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在资产配置上比较接近,这几类产品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目前,货币基金的监管相对完善、严格,而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监管相对宽松,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处于扩张规模的机遇期,不少信托公司也将现金管理类产品作为业务拓展的方向。
结合资产配置的情况,相对于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侧袋机制在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中应用的必要性甚至更强。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除了配置信用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资产外,还会配置一些“特色”资产以提高产品收益率,例如“为高资信等级的企业提供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信托计划”等。这些资产的流动性本身相对较低,并且风险相对较高。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可以考虑启用侧袋机制,将这些资产装入侧袋账户,为资产处置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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