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八大业务分类监管的策略分析 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的区别在哪儿
(2)刚兑特征明显。债权类信托作为类信贷业务,以利息收入为主要来源,利息通常固定或可准确计算,故通常信托合同中也会有预期收益率的约定。在发生风险事件时,部分信托公司出于自身声誉的考虑,有时会以公司固有资金接盘风险资产,让委托人安全退出。此时信托公司表外信用风险将转化为表内风险,即表外风险表内化。此外,信托公司承担主动管理职责,有较强的受托管理责任,因此,受托管理责任风险和声誉风险也是债权信托的风险点。
基于以上原因,现阶段债权信托存在本息兑付刚性较强的特征。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魔咒也主要存在于有预期收益率的债权信托中。
(四)监管策略
(1)引导信托公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由于债权信托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所以除了信托公司计提损失准备外,还可能面临超过计提损失准备的风险,该风险需要用净资本来对冲。《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债权信托规定了较高的资本约束,因此开展债权信托需要较大的资本来支撑。从监管看,债权信托风险资本占用系数应当高于其他业务类型,并且风险资本占用可以与资产质量挂钩,对信托资产质量进行更加细化的监管。
信托公司需要不断提升债权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资本管理,综合考虑不同业务的盈利情况与资本占用情况,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优平衡。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寻找重点开展的业务领域,构建自己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2)针对资金端和资产端进行穿透式审查。对于债权信托的资金端,应重点审核债权信托各期新签署的信托合同。对于非自然人类型的委托人,均应要求信托公司将上述合同报送监管机构进行审查,并对资金来源,资金性质进行层层穿透,如果发现违规问题,责令信托公司进行整改,性质严重的,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于债权信托的资产端,应要求信托公司提供整个项目全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与各交易对手签署的所有法律文本,以及信托公司上下游交易对手之间可能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函件之类。明令禁止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确保信托资金严格按照信托合同以及交易合同的约定使用。此外,要求信托公司做好债权信托的期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事后收集用款凭证,持续密切关注交易对手经营状况等。
二、股权信托
(一)定义
股权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市场交易的股权性资产等的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例如,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艺术品、知识产权、不附回购性质条款的各类资产收益权等信托产品。
根据《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股权信托分为股权投资类和其他投资类。
(1)股权投资类。股权投资类股权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市场交易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资产的信托业务。
(2)其他投资类。其他投资类股权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市场交易的物权、知识产权等债权、股权以外的其他产权的信托业务。其本质是对资产的投资管理,通过持有期间的运营管理,提升资产价值,取得持有期间的孳息和出售收益。
显然,监管口径下的股权信托投资范围并不局限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而是与市场中的另类资产(Alternative Assets)更为类似。
(二)主要特征
股权信托属于受托人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并且其信托财产限于资金,这点与债权信托相同。除此之外,股权信托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
(1)专业性要求较高。股权信托涉及“募、投、管、退”的全过程,对于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不但需要对投资行业、产业有了解和掌握,而且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业务、市场和管理团队等有了解,与被投资企业实现共进退。此外,其他投资类涉及的资产类型非常丰富,不但在产品设计、风险要点、进入退出阶段与债权信托差异较大,而且需要关注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
因此,股权信托需要信托公司具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和资源储备支撑。股权投资一直是券商和私募股权投资擅长的投资领域。因其一般具有相应行业的研究员,同时拥有该领域实操经验的团队或人员。信托公司主要以做债权融资、各类通道业务为主,行业研究人员和具备股权投资实战经验的人员欠缺,股权投资队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收益不确定性高。与债权信托收益主要来自利息,收益率相对固定的特点不同,股权信托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产品的买卖价差和其自身增值收益,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但不确定性也大。因为股权信托期限普遍较长,受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大周期影响较为明显。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为股权投资类股权信托,如果该类产品标的公司未能成功上市,或者股权转让退出的价格低于预期,则会导致该类产品本金亏损。
(3)投资期限长,资产流动性差。股权信托的操作全流程涉及“募、投、管、退”四个部分,产品期限普遍较长。股权信托项下资金一旦被投出,基本上被长期锁定。在现有市场行情下,对于股权信托项目,找到与其投资期限相匹配的资金难度较大。且在当前信托产品流通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长期限的股权信托类产品流转也更为困难。
(4)业务发展需要配套法律法规制度支撑。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信托或信托计划参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通过IPO途径退出等方面仍面临较大的政策障碍。目前鲜有企业上市时原始股东为信托公司(代表信托产品持股)的情况。在其他投资类股权信托业务中,由于信托项下资金主要投向特定的资产/权利,在财产取得和转移过程中也离不开配套的财产登记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等的支撑。
(三)风险特征
市场风险大,受托管理责任重。股权信托面临的风险较多,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这也是股权信托对受托人专业能力要求高的原因。由于该类产品为主动管理类信托,且操作流程相对债权信托而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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