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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六种“变相刚兑”的方案! 信托风险率

2023-08-12 18:10:00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公司六种“变相刚兑”的方案!

导读:刚性兑付,扭曲了风险承担机制;致产品风险收益不匹配;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可持续;通过市场传导,危及整个金融市场。

“暂时没听说(信托行业)有最新的‘刚兑’情况,三个月前有很多。”某代销多家公司信托产品的第三方人士称,“现在行情更倾向于项目踩雷,就直接躺平。”

与之相对的是,此前,信托机构为了增加客户黏性以及维护自身名誉,对于风险项目采用不同方式进行隐性兑付,“刚兑”俨然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不过,在地产业务风险集中暴露的情况下,信托业打破“刚兑”进程明显在加速。

“刚兑”文化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提到,信托公司承担风险管理责任的主动管理类信托资产风险率为3.04%,如果考虑当前大多数信托公司仍选择刚性兑付的情形,投资者实际发生和承担的风险将远低于这个比例。

信托圈内人士透露,主流信托公司变相“刚兑”方案包括:

一、发行集合信托乙,资金间接隐蔽周转给项目甲,兑付投资者本息;

二、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融资给某企业,通过多层复杂结构和隐蔽设计,资金周转到项目甲,兑付投资者本息;

三、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资金间接隐蔽周转到项目甲,兑付投资者本息,前述单一资金信托到期前,项目不能回流资金的话,继续设立第二个单一资金信托,接续第一资金信托;

四、信托受益权全部转让给乙公司,信托公司给乙公司发放一笔信托贷款用于支持受让受益权;

五、信托公司新募集一笔资金发放给项目甲,用于替换前手投资者;

六、用信托公司的资金池承接。

信托“刚兑”的风险显而易见。通过刚性兑付方式处置的不良项目,风险并未真正化解,同时还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对于刚性兑付的危害,中信信托常务副总经理王道远等著作的《信托的逻辑》一书总结为,扭曲了风险承担机制;致产品风险收益不匹配;信托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可持续;通过市场传导,危及整个金融市场。

“在行业风险加速暴露的形势下,通过固有资金承接信托风险资产,直接导致部分信托公司流动性紧张乃至不足。”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和晋予在其研报中曾提到。

为打破“刚兑”,监管一直在努力。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人大公布实施的《信托法》,规定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就为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还明确了对4类刚性兑付行为的惩罚措施。

但要想真正打破“刚兑”并非易事。

“刚性兑付,从原来的一种信用隐形担保,到城投债的信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庞大的生态。十几年财政与金融的纠缠,形成了斩不断理还乱的‘刚兑’文化,与金融供给侧改革期望形成的‘信托文化’形成对峙。”西泽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高级研究员赵建在其发表的研究文章中提到,“因此,打破‘刚兑’绝非易事,不可能靠简单的发几份文件就可以解决,它是一个复杂而又充满风险的拆弹或手术。”

据了解,2023年底,监管层人士也提到刚性兑付短期仍难以打破。具体来看,当前部分信托公司展业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履职瑕疵,少数信托公司更是以类信用中介的角色从事信托业务,背离信托本源。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因信托资产主要为非标资产而难以有效实现。信托投资者也未能形成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投资理念,抱有刚性兑付预期,难以实现在“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刚性兑付”压力短期难以回避。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近期发表的研究文章亦提到, 信托业务刚性兑付问题突出,其核心在于风险承担不明确。资管新规实施后,信托公司净值化管理推进较为缓慢,尤其是非标业务的净值化管理进展更为缓慢。净值化管理实施不到位,打破“刚兑”就缺乏重要支撑。

“很多信托公司都在保兑付,只不过目前都还能撑得住。”今年9月份,某民营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地主家也没余粮了”

始料未及的是,房地产业务风险的集中爆发,加速了信托业打破“刚兑”的进程。

据用益信托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22日,今年以来信托行业共发生116起违约事件,违约金额达743.84亿元。其中,房地产信托成为违约“大户”,年内共发生64起违约事件,违约金额达到578.46亿元,占比约为77.77%。

根据信托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报,60家信托公司自营不良资产规模合计同比增加21%,而全行业自营资产同比增速只有6.12%。60家信托公司自营资产平均不良率为8.61%,较2023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2023年4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2023)》显示,信托资产实际风险率水平在5%以上。按照该比例计算,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或已超过一万亿元。

2023年12月4日,洋河股份(002304.SZ)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收到中信信托发来的《中信信托·嘉和118号恒大贵阳新世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文件显示“该信托尚未足额收到债务人贵阳新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付回购本金及溢价”。

根据洋河股份公告,“嘉和118号”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9日,洋河投资剩余信托产品本金7251.35万元及9500万元在2023年6月21日之后的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

今年8月份,由招商银行代销的大业信托·君睿15号(九通基业)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实质性违约,这是招商银行代销的房地产信托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

多位代销信托产品的第三方财富从业人士亦向记者确认,多家公司的地产逾期项目已经不再进行刚性兑付。

“地产违约之后不再进行‘刚兑’或将成为行业趋势,”某央企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比如我们公司,10亿元以下大概率会兑付,超过这个数字的话,就不太确定了。”

此前多位业内人士均向记者透露,对于存续额度较大的头部房企风险项目,信托公司其实并没有“刚兑”的实力。

“兑不起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北方某信托公司财富团队管理层人士直言。

行业何去何从?

信托产品打破“刚兑”以后,行业会发生什么?

从信托公司本身来说,违约对信托机构的声誉影响较大。一家信托公司若出现风险产品且持续未兑付,就很难发行新产品继续募资。

《信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行业打破‘刚兑’将成必然,以后就要考验公司产品风控措施以及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了。”某业内人士表示。

“打破‘刚兑’后,忠诚品质和专业水平将是取信客户的核心要素。”袁吉伟认为。

而非标转标,实现净值化管理则是打破“刚兑”的另一大基础。

“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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