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哪些业务比较好办理
229号H区7幢501号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6-17楼
二、组织结构
(注:经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设立运营管理部,证券交易部并入运营管理部)
第二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一)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0个,持有本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刘沧龙先生。
(二)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三)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四)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五)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734人: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一、指导思想、经营方针、战略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川信稳健发展。
经营方针:以“回归本源、防控风险、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为工作指导方针,秉承“风险防范第一、效益发展第二”的经营理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审慎合规开展业务。
战略目标: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私人财富管理为公司核心业务,在资产端、资金端、管理端三方面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从“资金提供者”向“资产管理者”转变,力争五年内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
二、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一)业务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金额单位: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数据均以人民币计量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金额单位:万元)
三、市场分析(一)有利因素
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理财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信托业将会迎来转型发展机遇。信托公司作为能够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市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着与生俱来的制度优势。“资管新规”的正式颁布从长期看有利于信托业的稳健经营。
1.“资管新规”的正式发布为我国金融发展指明了道路
过往驱动信托业发展的“通道+融资”模式已逐渐无法适应经济机构转型的新要求,而“资管新规”的正式发布丰富了资产管理的业务内涵,统一了资管业务的产品要素,同时对信托业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孕育了新的机会。“资管新规”引领信托业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为未来信托业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
2.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结构不断优化
2018年,信托业受托管理和运用水平的两个结构类指标不断优化,对信托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集合资金信托对行业受托管理要求相对更高,通道业务体量出现下降趋势,反映出行业受托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主动管理类信托占比提高,信托业务的结构性优化为行业的转型发展铺平了道路。
3.信托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信托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在资产运用方式上,加大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投资类业务的比重,切实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在新增产品类型上,创新推出各种主动管理信托产品;在配置领域上,利用信托制度优势,聚焦特色领域,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探索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消费信托等创新领域发展,寻求资产端、资产端的结合与创新。
(二)不利因素
2018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严监管”之下信托公司业务发展面临挑战。与此同时,金融混业加剧,金融同业竞争更加激烈,信托面临全面竞争。
1.在“资管新规”去杠杆、去通道等“强监管”的政策指引下,信托公司出现资产存量规模、信托业务收入的下滑。而传统融资类业务缩减、通道类业务的进一步压缩也导致了信托公司短期内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2.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日益明显,泛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纷纷开展以信托法为基础的资管业务,信托原有业务模式的“替代效应”与“挤出效应”已日益凸现。银行理财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在一定领域内形成同质化竞争,信托公司“牌照红利”有所削弱,各信托公司财富端的销售能力将面临重大考验。
3.信托公司业务在全面规范的同时,也为公司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加快信托产品统一交易流通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一套市场各方认可的行业估值体系逐渐成为市场的主要诉求。当前信托产品定价难题凸显、交易平台难以统一成为信托产品未来净值化管理的主要障碍。
四、内部控制(一)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三会一层”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制订了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规范运作,为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坚持“风险防范第一、效益发展第二”的经营理念,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监管政策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公司各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促进了公司内控文化的建设。
(二)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分级授权体系,形成了“全员参与、流程管理、立体监督”的合规风控体系,对项目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发挥了风险防火墙的作用。公司建立了动态的制度管理体系,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制度进行实时修订与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2018年年,公司制定或修订《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单一信托项目操作指引(2018)》、《核保核签工作管理办法》、《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60余项制度。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内审制度,审计部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业务开展了常规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形成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并及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通过事后的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的力度。
公司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建成并投产的“一专双录”系统、CRM系统、恒生业务系统,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三)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和报告管理制度,并有专门部门负责对外的信息收集、发布及媒体关系管理,确保信息交流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公司建立了顺畅的报告及通报制度。经营管理层及时通过书面报告、会议报告等方式,将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审计情况、风险与合规状况等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根据《公司章程》报告股东会。经营管理层建立各项会议制度,及时收集、听取并研究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收集内外部信息,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政策分析等,将信息有效送达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监督评价与纠正
审计部为公司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执行部门,负责监督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收集与评价内部控制的反馈意见,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程序有针对性地建议公司或要求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予以纠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2018年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适时调整业务方向,风险审查进行专业化分工,前端介入项目尽调,项目评审会制度持续优化,设立专门贷后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投贷后风险管理,执行定期风险排查,实现全流程风控。
(二)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报告期末,公司信托业务信用风险处于正常水平。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市场风险而对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业务增长或提供偿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5.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为政策风险、声誉及法律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三)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合规开展业务,信托项目的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分散性,抵押担保有效足值,不存在违反审慎授信标准的情况。公司在进行项目审查时,重点考量交易对手的实力、交易对手资信情况、抵质押物是否足值、还款来源等因素,充分评估和考量项目的信用风险,并将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充分向委托人进行披露。
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和行业信息,不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研讨,及时调整项目准入标准及风控条件,并随着市场价格、利率的调整,合理定价,从而给信托受益人获取与市场风险匹配的收益。
3. 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时刻将流动风险视为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风险。(1)在信托项目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测算交易对手现金流,从多个方面评判融资方到期的兑付能力以及集中还款压力,并要求于投贷后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压力测试,持续关注企业的后续经营状况及其现金流状况;(2)在固有业务流动性管理方面: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按照“安全、审慎”原则,将自有资金投向流动性较强的固定收益类及公司主动管理的信托计划,确保公司持续保持较好的流动性。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固有资产配置,提升固有资产对流动性风险的抵补能力;(3)在资金池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对资金池的流动性进行适时监测,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进行缺口管理。同时,为稳定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公司对资金池产品进行统一定价、规范发行,并且不断加深同业交流与合作,丰富资金来源。
4.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制衡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通过权力制衡,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按照“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的要求,推进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从根本上解决操作风险的控制问题;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合理确定任务指标,把风险管理及内控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和改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体系;公司IT信息系统建立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财务核算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证券估值系统等,为公司风险防范提供现代化手段的技术保障。
5.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十分关注宏观环境及监管政策的动向,对于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政策变动积极响应,及时调整内部制度和业务方向,力争与宏观环境和监管政策保持步调一致。
公司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并制定实施《法律顾问及法律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统筹管理与防控法律风险。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专人负责舆情监督,与主流媒体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借助各种媒体平台,不定期宣传公司的价值理念,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委托人利益,化解和防范声誉风险。
六、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第四节 会计报表
一、自营资产(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510ZB5879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川信托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川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四川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四川信托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四川信托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四川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四川信托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四川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四川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四川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四川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续)
(三)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元
二、信托资产(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单位:万元)
(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单位:万元)
第五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3,498,700.54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3,498,700.54元。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该事项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无影响。
(三)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或有事项(一)2016年8月,上海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根据《资产份额认购承诺书》的约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标的3,000万元。2018年9月3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川01民初169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本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万元,本公司不服判决,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2016年9月,本公司因房租合同纠纷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成都荣兴贵金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兴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房租192,343元、违约金72,805.77元并支付房屋使用费1,143,398.40元,并恢复房屋原状返还。因荣兴公司下落不明,成都市锦江市人民法院多次公告开庭后缺席审理,于2018年12月27日出具(2016)川0104民初7245号民事判决书, 2023年1月1日再次公告荣兴公司领取判决书,公告期60日。
(三)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于2017年11月起诉宏信证券及本公司利润分配纠纷,宏信证券反诉四川省建设信托一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出具(2017)川0104民初1036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双方诉讼请求,本诉受理费四川省建设信托承担,反诉受理费宏信证券承担。双方均不服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已发回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重审,锦江区人民法院已通知2023年3月28日开庭。
(四)宏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欧建膛、张永红、熊明霞因融资购入股票估值下降,被强制平仓后资金不足以偿还融资本息,且客户后续未补充融资保证金。截止2018年7月16日,3位客户分别欠付本息合计62,641.44元、913,897. 62元、81,654.91 元,本公司于2018年9月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日针对欧建膛、张永红两被告案件进行审理,熊明霞因法院传票未能送达将公示延后开庭。本公司已对3位客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本息全额计提减值。
(五)本公司持有宏信证券60,376.13万股(每1元出资为1股计算)的股份,因融资担保质押给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2018年6月24日至2023年3月20日。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解押后再次质押,质押期限一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一)重要的承诺事项
1.受托业务
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信托及资产管理服务。来自于受托业务的收入已包括在财务报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这些受托资产除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33.56亿元(其中浦宏1号资管计划14.02亿元、天津银行股权信托计划2.04亿元、长安稳健17.50亿元)以外,其他没有包括在本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内。
2.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本报告以下部分为母公司口径)
四、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以下明细表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期初指2018年1月1日,期末指2018年12月31日。
(一)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本期初期末,无表外业务。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为未扣减对应支出的全年累计总收入数。
(二)披露信托财产经营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1)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2)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一)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二)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三)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六、薪酬管理信息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制定并不断优化与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统一规范、与稳健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架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经董事会批准,管理层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审计、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和层级,建立薪酬和考评挂钩机制,并实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风险扣回等制度。
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激励性薪酬及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在保障全体员工基本薪酬和法定福利的基础上,以能力素质和价值贡献为核心,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考核、覆盖全员的绩效考评机制。绩效考评充分结合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经营效益、发展转型、社会责任等要求。薪酬支付综合考虑了人员总量、结构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以及中长期激励等多种因素。通过绩效考评及挂钩、绩效延期支付及追索、风险扣回等风险调整措施,确保薪酬支付与相应业务的风险相匹配。
七、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8年,公司持续开展创新转型,建立了内外协调、矩阵研发的全员转型创新模式,积极将研发成果切实服务于业务创新发展。公司顺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与监管部门的要求,主动调整业务方向,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加强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信托本源。
资产端业务方面,公司全面推进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同业业务等业务的创新发展,立足于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向为核心,推进传统融资类业务向权益投资类业务转型,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
资金端服务方面,公司不断完善“锦绣财富”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产品方案,努力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财富管理创新发展之道。截至2018年末,公司共计成立7单慈善信托,跃居全国第二。同时,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业务也相继落地,公司将创新业务融入现有业务线条,大力培养创新业务人才,加快创新业务转型发展,构建资管新时代下的核心竞争力。
八、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第六节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8,357.48万元,税后净利润74,010.7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401.07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7,401.07万元;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当年年末风险资产的5%计提一般准备5,973.72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3,413.47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无。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版面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于2018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96版。
八、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九、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专业服务社会的责任理念,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和对社会的郑重承诺,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2018年,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大力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累计投向实体经济领域的资金规模579.37亿元;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在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累计投入326.57亿元;全力支持四川自贸区、西部金融中心、天府新区建设、西部综合枢纽建设等省内经济发展,累计投入70.80亿元;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360.49亿元;不断加强对民生领域金融支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投入资金213.03亿元;依法诚信纳税,全年缴纳各种税款总额10.54亿元,为四川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满足客户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多样化需求,全年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260.32亿元。同时,公司积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模式创新,推出多个慈善信托产品,并积极开展扶贫赈灾、捐资助学、尊老护幼等公益活动。
第八节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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