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 财富管理 > 热销产品 > 产品预约详情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上征信吗
一、计划要点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添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起点:委托人认购或首次申购本信托计划,自然人投资起点为人民币30万元,机构投资起点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部分按人民币0.01元的整数倍增加;委托人追加申购本信托计划,投资起点为人民币0.01元,超过部分按人民币0.01元的整数倍增加;
发行规模:本信托计划无规模上限,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风险等级: R2;
发行对象:面向自然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
发行时间:2023年1月起,持续发行;
开放日:信托计划成立后的每个交易日(系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本信托计划的开放日,但受托人在外贸信托官网(www.fotic.com.cn)发布公告拒绝委托人申购、赎回的日期除外;
信托受益权类型:本信托计划受益人持有1份信托单位即享有1份信托份额。本信托计划信托份额分为A类信托份额和B类信托份额,以委托人认购及首次申购金额的不同进行分类,具体标准如下表:
信托份额类别
A类信托份额
B类信托份额
单笔认购/首次申购金额
小于2000万元
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A、B类份额不得因份额变化而相互转换;
收益分配方式:
1、结转分配:
受托人每日计提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每月结转,结转日为每月20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的上一交易日。受托人可调整结转日,如调整,需提前2个工作日在外贸信托官网(www.fotic.com.cn)上发布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披露,具体请见信托合同;
2、终止分配
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在支付全部信托费用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并将受益人累计尚未结转的信托收益一并支付给受益人,但如果其累计的信托收益为负,则扣减受益人的信托本金;
业绩比较基准:本信托计划不设业绩比较基准;
信托期限: 20年,可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结束或延期;
客户投资/退出方式:“金额认购/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认购/申购以金额认购/申购、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认购/申购/赎回信托单位时,委托人无需另外交纳认购/申购费用。
二、受托人及项目简介
受托人简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贸信托”)成立于1987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为世界500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中国信托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之一。 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约5006亿,净资产约89.53亿。参股诺安基金、宝盈基金和冠通期货。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设立区域总部,业务范围辐射全国。 经过30年发展,公司的品牌影响力、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前列。凭借在金融市场上的卓越表现,公司蝉联十届“诚信托奖”,并获得“中国最具创新力信托公司”、“中国最佳风险管理信托公司”、“金牛阳光私募信托公司奖”、“最佳财富管理品牌”、“银行间市场优秀发行人”、“银登中心卓越服务奖”、“优秀家族信托服务金臻奖”、“年度卓越金融品牌传播奖”、“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标杆单位”等多项大奖。。投资策略: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合法支配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由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或由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为本信托计划聘请投资顾问,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本信托计划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受托人公司章程;受托人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本信托计划的开展符合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要求。
投资范围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存单、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投资于以上货币类资产的资管产品等。
2、固定收益类工具: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金融债、政府债券、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投资于以上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资管产品。
3、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投资限制1、信托财产不得运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也不得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
2、禁止将信托财产中的证券用于正回购交易;
3、只能投资于标准化资产,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
4、禁止投资于信用等级(或信用主体)评级低于AA级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
5、禁止投资于信用等级评级低于AA的同业存单;
6、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受托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信托计划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和投资限制.
三、计划特点
投资标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强:
● 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信托业保障基金,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标准化资产、信用等级较高:
● 仅投资于标准化资产;
● 禁止投资于信用等级(或信用主体)评级低于AA级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同业存单。
申赎效率高:
● 开放式,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 T日有效申请于T+1日确认,自T+1个日起计算信托收益;
● T 日有效赎回于T+1日确认,自T+1日起不再享有信托收益,资金T+1日拨付。
投资收益较为可观:
● 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管理规范、透明:
● 引入优质银行托管机制;
● 受托人将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布前一工作日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在受托人网站(www.fotic.com.cn)“网上信托”栏目进行披露。
● 受托人将按季制作信托财产管理报告,每自然季度末月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受托人网站(www.fotic.com.cn)的“网上信托”栏目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 在本信托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申请、暂停申购或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申购/赎回等重大事项、调整结转日等事项,受托人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受托人网站(www.fotic.com.cn)或其他方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
四、认购/申购/赎回流程
● 投资人确认加入本信托计划后,通过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进行预约登记;
● 委托人认购及首次申购时,签署《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委托人追加申购信托单位时,签署《追加申购申请书》;委托人赎回信托单位时,签署《赎回申请书》。本信托计划之《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均经公证处公证并在我司网站上公告。委托人签署《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之前须自行从我司网站下载并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为《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的附件,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即视同签署《外贸信托-五行添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表明委托人已详细阅读上述信托文件,并同意受上述信托文件的约束,愿意接受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 认购/申购资金汇至信托财产专户:
户 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
账 号:955107080000017
大额支付行号:308100005297
● 有效认购/申购/赎回申请:
认购申请应于成立日13;00之前签署《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足额交付认购资金,并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完成录音录像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前述条件并经受托人审核确认的为有效认购申请。
首次申购申请应于开放日13:00之前签署《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并足额交付首次申购资金,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完成录音录像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前述条件并经受托人审核确认的为有效首次申购申请。
追加申购申请应于开放日13:00之前签署《追加申购申请书》并足额交付追加申购资金,同时符合前述条件并经受托人审核确认的为有效追加申购申请。
赎回申请应于开放日13:00之前提交《赎回申请书》,并经受托人审核确认的为有效赎回申请。
● 认购、申购无效的处理方法:委托人认购、申购时采取全额缴款方式,若委托人的认购资金、申购资金金额和《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追加申购申请书》不一致,且委托人未修改认购、申购文件的,受托人在收到认购、申购资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的认购、申购资金返还委托人。
● 认购、申购份额确认:
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签署的《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信息填写页》或《追加申购申请书》后,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份额确认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
(1)委托人推介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受托人在信托计划成立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确认认购份额,确认成功的认购份额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计算信托收益;
(2)本信托计划上一开放日13:00(不含)至本开放日13:00(含)之间受托人接受的委托人的有效申购申请,计入本开放日(T日)的申购申请,于T+1个交易日确认,确认成功的申购份额自T+1个交易日起计算信托收益。
● 赎回份额的确认:本信托计划上一开放日13:00(不含)至本开放日13:00(含)之间受托人接受的委托人的有效赎回申请,计入本开放日(T 日)的赎回申请,于T+1个交易日确认,确认成功的赎回份额自T+1个交易日起不再享有信托的收益分配权。
● 巨额赎回处理:本信托计划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份额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超过上一日信托计划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受托人可以根据本信托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1层,外贸信托财富管理中心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1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37层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B座13层
成都: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21层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层
重庆: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A座17层
青岛: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9号,青岛香格里拉中心17层
西安: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7层
武汉: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398号环球智慧中心19层
苏州: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4幢A座国寿金融中心17楼中国外贸信托
南京: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1号南京IFC国金中心一期3302-3306室外贸信托南京财富中心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1号中化能源5楼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136号天津国际金融中心25楼2506室
电话咨询: 400-898-8806
公司网址: www.fotic.com.cn
注: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本产品说明书仅为宣传推介用品,具体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以信托计划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为准。
附件1:资金信托合同
附件2:信托计划说明书
附件3: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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