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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公司转型信托银行的可行性探讨 日本信托业

2023-08-16 20:27:31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我国信托公司转型信托银行的可行性探讨

来源:中融研究

2023年04月

观点一览

当前信托业正处于转型的重要关口,转型信托银行或赋予银行部分职能是解决我国信托公司当下困境的重要路径之一。本报告在概述日本信托银行转型的基础上,对国内信托公司转型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借鉴日本经验,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允许国内信托银行具备存款的基本功能,将现行的融资类信托业务真正纳入银行监管体系;二是允许信托银行开展账户管理以及支付结算业务;三是赋予信托银行从事服务信托类业务的专有功能,引导我国信托公司逐渐形成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互相补充,金融型信托与财产管理型信托互相促进发展的新格局。

日本信托银行借鉴

(一)日本信托银行转型历程

日本信托业总体上经历了“整顿-混营-兼并-高信用”的发展历程。[1]其中,上世纪中叶,信托银行转型对日本信托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战后日本严重的通货膨胀导致信托公司经营陷入危机,为了帮助信托公司走出困境,日本政府参照美国建议,允许信托公司兼营银行业务以增加其利润来源,但这不符合《信托业法》中关于信托公司不得兼营银行业务的规定。因此,1948年日本政府先将信托公司按照《金融机关重建整顿法》对整体金融体系进行改革的安排,根据《信托业法》让原有的6家专营信托公司退回信托牌照,再根据《银行法》注册为普通银行,随后按照《兼营法》的规定,将信托公司更名为信托银行,以银行为主体,允许兼营信托业务。从业务发展的实际效果看,信托银行通过连接财产供需两侧,以银行业务为支点,有效的积累了其主要的信托业务的客户资源。

在转型初期,信托银行的存款一度超过其自身的信托资产[2],但基于对战后恢复经济需要长期资金的社会融资需求和居民闲置资金灵活运用的分析判断,信托银行界向政府提出了为基础支柱企业提供长期资金的思路,和一般银行展开差异化经营。1952年信托银行创设贷款信托,以贷款形式进行发放,该类信托以发行“受益证券”的方式供委托人买卖,主要是针对重点行业发放中长期贷款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3],由于存在本金填补特约[4],类似于银行存款[5],其极高的安全性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此后贷款信托规模快速扩张,曾为信托业自身及日本经济长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17年该业务规模已经清零)[6]。

在六七十年代日本经济发展高速期,日本信托银行逐渐形成了以贷款业务为核心,从社会中产阶层募集长期资金,同时向基础产业提供长期信贷资金的持续发展模式。[7]而根据政府提出的“长短分离”原则,社会中的短期资金供给(资金源于2年以下的存款服务)则主要由银行提供。

(二)日本信托银行特点

日本信托银行兼顾了信托和银行的业务功能,主要业务类型包括三方面:

一是信托类业务。信托类业务约占信托银行整个业务量的60%左右[8],主要包括金钱信托、年金信托、贷款信托、动产信托等。其中,贷款信托作为日本信托业极具创新和代表性的业务类型之一,兼顾了信托及银行的业务功能,是典型的存款型商事信托[9]。贷款信托主要是针对基础设施领域的长期设备资金贷款,且主要针对大企业。[10]1985年信托银行对资本在1亿日元以上的企业贷款比例高达64%[11]。这些长期贷款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贷款信托业务,在最高峰期,该业务在日本全国预计拥有700多万个家庭客户[12],从而为信托银行构成了稳定的营业基础。

二是银行类业务。银行类业务规模的占比约30%。[13]日本信托银行基本与普通银行相同,可办理存贷款业务、国内汇兑业务、国际业务及按日本银行法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托银行的银行类业务偏短期,主要是短期贷款,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3个月定期或2年定期存款。需注意的是,日本信托银行的银行账户和信托账户是分开设立的,并严格执行独立的会计管理,以此规避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内部管理的交叉风险。[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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