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有什么优势和劣势? 保险信托有风险么吗知乎文章怎么写
大家好!上一集中跟大家分享了高净值客户如何利用保险金信托进行移民高客跨境财富安排,本集将跟大家分享的是—保险金信托对于客户突遇意外情况,怎么能够防止家财改姓的功能及作用。
前年12月,接到企业主客户张女士(化名)电话,这位张女士掌管一家全国连锁的餐饮公司,公司规模很大,客户也非常认可保险。跟张女士沟通过后,了解到几年来张女士在银行理财经理手上已经陆续购买了好几张年金保单,但是每一张保单的金额都不算特别大,都是十几万到几十万的年交保单,按照张女士的资产规模,其实应该配置的不仅仅是这个金额的保单。
这位张女士那时候是想了解之前保单的用途以及有没有增加的必要性。其实客户财富的风险点,很多时候就是保单配置的需求点。这位客户的家庭情况是在前些年因为事业的发展忽视了对家庭的照顾,后来和先生离婚了,离异之后她独自带着5岁的女儿生活,因为平时工作繁忙,女儿一般都是放在姐姐家照顾,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女士在一次大型的酒会上遇上了一位心仪的公务员,这位公务员也是离异,公务员和前妻生育了一个8岁的儿子,由男方照顾。经过磨合和考虑呢去年国庆张女士就和这位公务员结婚了,各自带着5岁的女儿和8岁儿子生活在了一起。
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张女士的风险点。假如,张女士发生意外去世,那么她的财产将由谁来继承?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规定,张女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假如张女士去世时有2亿元的遗产,那么如果张女士没有做任何生前传承的安排,所有的遗产都是法定继承。张女士,2亿元遗产将分配由父母、现任丈夫和两个子女继承平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张女士公务员老公带过来的8岁的儿子已经和张女士生活在了一起,他们之间有事实的抚养关系,因此8岁的继子也有权利继承张女士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将分成5份,父母各继承4,000万,公务员老公继承4,000万,5岁的女儿继承4,000万,公务员老公带过来的8岁的儿子继承4,000万,那可以想象一下,公务员和张女士结婚不久,并且都是离异后重新组建的新家庭,客户张女士会希望自己的财产由这位公务员继承吗?就我个人的一点对高客服务的经验,但凡是受过一次婚姻伤害的,再婚时都会对第二任的丈夫树立起高度的戒备之心。另外8岁继子继承的财产,因为继儿子未成年这笔财产将由,他的监护人亲生父亲,也就是公务员代持,这笔钱又回到了公务员老公的身上了,更可怕的是5岁女儿所继承的4,000万,因为张女士去世了,那么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就只剩下了爸爸,也就是张女士的前夫。
假如张女士前夫未来取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因为女儿未成年,女儿所继承的4,000万将由张女士的前夫来代持,未来张女士的前夫有没有可能再建新的家庭呢?那么前夫替女儿代持了4,000万,最后又有多少能够真正用到自己女儿身上,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风险。这样算下来,张女士的遗产中有将近1.2个亿将有流落他性的风险。
经过团队的分析后,这位张女士恍然大悟,原来有钱人生前如果没有做好相关财富安排,万一发生意外时,财富感性的风险如此之大,那么应该怎么帮助客户解决这个问题呢?
保险金信托这个时候能够凸显作用了,张女士购买一张大额的年金保单,保单的架构设计中,投保人是张女士,被保险人也是张女士,身故受益人均写法定,保单操作完成之后做保全变更,将年金受益人和身故金受益人都改为信托公司,同时安排张女士的父母和女儿作为信托的受益人,并且在女儿领取年龄上做一个安排,只有女儿18岁之后才能每年从信托账户里领钱,这样防止女儿未成年时领取的信托利益被其他的监护人挪用或者是挥霍;还有另一种方案是张女士购买一张大额终身寿险保单投,被保险人都是张女士,同时对接保险金信托,将未来的身故理赔金装进信托,将父母和女儿作为信托的受益人,这种架构设计除了防止万一张女士发生意外产生家财改姓的可能性之外,还能够借助终身寿险的杠杆功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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