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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何设立离岸信托的问题,浅谈BVI信托和新加坡信托的区别 香港信托与国内信托 什么区别
BVI信托的类型
离岸信托如今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青睐,设立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保值资产,以及分配给子女、赡养老人等,防止发生意外子女父母生活得不到保障。由于国内信托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处于税务及安全等方面考虑,国内人士多数选择通过设立离岸信托来配置资产。国内富豪通常使用的离岸信托有香港信托、新加坡信托、BVI信托等,这三者信托都是基于英国普通法,信托机制更加完善。
BVI信托主要在哪些方面更有优势?BVI在这些传统的信托法原则基础上不断创新新的信托立法,逐步建立并创造了一个灵活而现代的信托管理辖区。在BVI群岛可以设立多重信托架构:1.目的信托: 除了通常为指定受益人设立信托,BVI也允许设立用以慈善目的或非慈善目的的信托。2.信托存续期极长甚至无存续期限: BVI信托可持续长达360年,而慈善信托或其他目的信托更可永久存续。3.权力保留: 通常只有受托人才有的某些权力可授予信托保护人。信托保护人可以是信托委托人自己,也能是委托人任命的其他人。保留的权力可能包括:(1)决定信托司法属地的权力(2)任命和裁撤受托人的权力(3)将受益人排除或纳入某类潜在受益人中的权力(4)批准或拒绝分配收入和资本的权力4.VISTA信托: 仅适用于持有BVI公司股份的BVI信托。VISTA信托取消了信托受托人监督和干预信托旗下的BVI公司的董事行为以及BVI公司运营的责任。也就是说,在VISTA信托的框架下,BVI公司的董事决定如何管理公司的资产而不是信托受托人。VISTA信托允许委托人对其信托资产保有更大的控制权。5.私人信托公司(PTC): PTC可被设立用来充当信托受托人。PTC的董事通常由信托委托人和其他家庭成员或受信赖的顾问担任,以便有效地控制信托资产。BVI信托法可允许委托人担任BVI控股公司董事,这样委托人在资产操盘、管理上更灵活。很多人喜欢设立能够自己控制的信托架构,因此近年来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