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93只中欧绿债清单来了!涉风光水电、储能、交通等领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近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宣布,首批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于近日正式发布,本次共193只债券入选。
《共同分类目录》由中国央行和欧盟等参与发起的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分类目录工作组编制和发布,包含了中欧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
“这是推动中国绿债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应用场景的一个实质性突破。”针对首批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中国绿色债券清单,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IPSF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中方共同主席马骏兴奋地向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内的诸多媒体评价。
为绿色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
按照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进行绿色债券贴标,有助于提升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在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中的作用。
本次贴标工作共筛选出193只绿色债券,项目类型涉及电池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高能效节能家电制造、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储能、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等。相应的技术标准符合《共同分类目录》中“实质性贡献”技术界定标准等认定标准。
本次评估贴标范围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且尚在存续期内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及绿色金融债券。债券类型包含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短期融资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企业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
马骏表示,“《共同分类目录》是中欧双方对G20和国际上有关增强各国绿色金融标准可比性相关建议和呼声的积极回应,也将为推动国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为绿色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绿金委此次组织专家组对我国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的工作,是扩大《共同分类目录》使用场景的重要创新,也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央行IPSF鼓励市场参与绿色金融工具创新
自2023年6月发布以来,《共同分类目录》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诸多市场主体已经采用该目录发行绿色金融产品,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制定本地绿色金融目录时也将《共同分类目录》作为重要参考。
日前,IPSF已经宣布扩大《共同分类目录》国别基础(如将新加坡可持续金融目录纳入比较基础)和覆盖的经济活动(如信息技术服务),并开展相关能力建设。
中国央行非常重视《共同分类目录》的完善和使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利用该目录开发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于数月前组织相关机构成立了专家组,对存量绿色债券开展了贴标工作。
专家组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多家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共同开展评估贴标工作。此次贴标的绿色债券包括符合几项条件:
一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
二是截至2023年3月31日处于存续期内;
三是募集资金用途/基础资产项目100%符合《共同分类目录》要求。
气候倡议组织(CBI)首席执行官Sean Kidney表示,“作为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中国使用《共同分类目录》对部分存量绿色债券进行重新贴标是一个伟大的创新。这将促进绿色资本的跨境流通,也会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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