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是咋回事?因为她太“单纯”
直播带货的张兰
大家好,我是兰台。
今天兰台给大家聊一聊最近最“热”的新闻:“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在境外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
简而言之,之所以张兰在境外设立的家族信托基金“被击穿”,主要原因是张兰就是一个对欧美法律毫无敬畏的“法盲”所导致的。
接下来兰台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十字军东征
01、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不可撤销的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最初起源于“十字军”东征时期的英国。
当时许多英国中小贵族都想去耶路撒冷碰碰运气(也可以理解为抢劫),可是当时英国的法律不允许贵族的妻子和未成年的继承人直接管理土地,所以这些去耶路撒冷碰运气的中小贵族都把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在英国的信得过的朋友。
当然,不是平白无故的转让。
这种转让双方往往会约定:
(1)受让方作为土地所有人来管理土地、收取土地收益并支付税款;
(2)当原土地所有人返回英国时,受让方会把土地所有权重新转回给原土地所有人;
(3)如果原土地所有人没有返回英国,受让方会用土地的收益照顾原土地所有人的家人并在其继承人成年之后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该继承人。
但是当时的英国法律又规定贵族的财产权不可分割,财产所有权人拥有其所持有财产的一切权利,当然也包括财产的受益权和处置权。
但是这样一来,这条法律就和“贵族三约定”中第二条与第三条冲突了,如果将来打官司,法院很难支持转让方的权利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这些要去耶鲁撒冷“抢劫”的贵族就去找当时的大法官法院,请大法官基于正义和良心来保护和执行“贵族三约定”。
久而久之,经过几百年实践,就成了今天的“家族信托”。
简单来说,一旦“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或者自己公司的股份注入该信托,那么这些财产和股份理论上就不再归信委托人者所有
不可撤销信托是指家族信托不能随意撤销,资产只能通过分配等方式转移给受益人。一旦委托人设立了家族信托,信托财产就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
比如李嘉欣丈夫许晋亨所在的香港许氏家族的当家人许世勋知道自己的儿子都是酒囊饭袋,知道自己一死,公司交给儿子一定会被搞破产,于是他在生前就把自己420亿港币的遗产设立了“不可撤销的家族信托基金”,包括李嘉欣丈夫许晋亨在内的许氏家族成员,每人每个月从“家族信托”中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费。(许晋亨每个月的生活费是200万港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示意图
张兰在库克岛设立的“家族信托”就是属于这种性质,受益人是汪小菲。
这种“家族信托”还有一个好处是“家族信托”一旦设立了,委托人即使深陷债务危机,委托人的债务纠纷与“家族信托”无关。
理论上,张兰设立了“家族信托”后,哪怕张兰欠下几百亿美元的债务,她注入到“家族信托”里的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债权方也无权要求没收“家族信托”的财产来清还张兰的个人债务。
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就是张兰目前面临的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俏江南
02、
张兰面临了什么情况呢?
简单来说,在2014年“俏江南”两度冲击上市失败后,张兰迅速与欧洲私募股权基金CVC Capital Partners达成了股权出售协议,张兰把自己大部分“俏江南”的股份卖给了CVC,自己只保留极少的股份。
其实2012年CVC就与张兰接触,想要入股“俏江南”,只不过彼时国家限制三公消费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张兰看不上CVC开出的3亿美元的价格。
显然,到了2014年,由于国家正式限制三公消费,主打高端餐饮的“俏江南”经营状况一落千丈,张兰这才把“俏江南”大部分股份卖给CVC。
当然,CVC也不是单纯的购买张兰的股份,在这一次交易中,CVC对“俏江南”的业绩也做了相当的要求,而如果张兰经营的“俏江南”达不到约定的业绩,那么张兰不但要退还CVC购买股份的钱,还要把自己的股份无偿的送给CVC。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这本质上是一份对赌协议。
目前,我们不知道张兰为什么要同意CVC如此苛刻的“收购协议”,总之,张兰在收到CVC的支付的款项后,她在2014年6月,在南太平洋的库克群岛就设立了“不可撤销的家族信托”,把CVC支付总金额中的2.5亿美元置入了这份家族信托里。
库克群岛(Cook Islands),位于南太平洋,属波利尼西亚岛群,由15个岛屿组成的群岛国家,属于英联邦国家,面积236平方公里(面积为台山市上川岛的1.7倍),主岛拉罗汤加岛分为5个区,其他有人岛屿设10个岛屿委员会。2023年人口1.5万(人口数量与上川岛差不多),毛利人占92%,属波利尼西亚人种;另有约6.2万人居住在新西兰,均持新西兰护照。
换言之,从张兰在库克岛设立“家族信托”,并且向该信托注入了2.5亿美元后,理论上这笔钱已经不属于张兰,而属于“家族信托”。
所以后来张兰与CVC的关于“俏江南”股权纠纷官司中,虽然张兰败诉了,但是由于此时张兰已经把绝大多数财产置入了受益人为汪小菲的“家族信托”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汪小菲与母亲张兰
因此,她其实是一个没有什么财产的穷光蛋,也自然无力执行法院的判决。
如果事情只到这一步,那么应该说张兰是大获全胜,虽然她本人身无分文,但是她为自己儿子设立了一份至少有2.5亿美元的家族信托,可以保证她的家人们未来衣食无忧。
但是CVC也不是吃素的,它在得知张兰把绝大部分财产转入家族信托之后,就开始对张兰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结果这一调查就让CVC发现,张兰在2014年—2015年期间在没有明示具体原因的情况下,两次从信托中转走了数百万美元,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张兰还“大大咧咧”、“毫不避讳”的给信托的监管银行发邮件申城自己是该信托的实际受益人。
要知道张兰设立的这份家族信托法律意义上的受益人是汪小菲,张兰这么公开的声称自己是实际受益人,还未说明原因任意支取家族信托中的财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张兰的家族信托被CVC接管
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英联邦相关法律,也违背了设立家族信托的初衷,让法院有理由相信张兰设立家族信托有逃避个人债务的嫌疑,因此导致法院宣布该家族信托失效,失效也就是目前所说的“击穿”。
张兰如果稍微对相关法律有所敬畏,在有所行动之前请教专业的法律团队,她也不可能落得家族信托被“击穿”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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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许多人设立家族信托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个人债务,这也没什么丢人的,但是像张兰这样,“大大咧咧”、“毫无遮掩”的给信托监管银行发邮件,主张自己才是实际受益人的行为是非常少见的,这让张兰女士的行为显得非常的“单纯”。
综上所述,张兰女士的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不是家族信托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张兰女士在许多问题上过于“无所顾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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