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资金信托新规来了!10大要点全文解读!
信托非标单一集中度不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集合资金信托非标投资总计不超过总的集合信托计划规模的50%,这里不统计单一信托(当然财产权信托更不统计),也比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35%更加宽松。但是考虑到信托传统上非标占比较高,很多信托公司该指标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单一资金信托本身生存空间也不大,因为在严禁多层嵌套后,公募银行理财也需要设置双10%集中度无法投资单一信托,银行自营受到严监管,单一信托通道业务基本受阻。
考虑到这些因素,集合信托非标50%比例限制仍然是一道很强的紧箍咒。
现行的规则是信托贷款不超过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的实收余额的30%,所以信托发明了很多非标的玩法,只要不是贷款都不受这里30%限制。此次正式引入非标概念,全口径将信托纳入监管范围。
具体非标定义参考央行文件,暂时尚未发布正式稿,征求意见稿参见笔者此前解读,《孙海波:12问最严非标资管新规!如何认定同业借款、协议/结构性存款、票据、SPV、份额转让?》
3、第三方非金融机构代销留有口子
代销基本和此前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一致,需要是持牌金融机构(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但是留了一个口子,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以代理销售,具体准入方式尚不确定,笔者认为可能会和未来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代销管理办法》中私募银行理财的代销一致,减少未来监管套利,确保准入公平原则。
目前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都从规则上允许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准入之后进行代销。
这一点大家非常关注,因为信托产品的第三方代销2018年以前有一些擦边球,部分互联网平台通过流量导入形式参与变相代销,但是2018年2月份信托部叫停。
另外,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或者自有电子渠道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排除通过第三方电子渠道导流擦边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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