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投贷联动业务研究(三)
中国金融同业投贷联动业务经验启示
中国经济和金融环境虽处于开放式的一体化经济中,但又不完全同于国际环境。考虑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状况有别于西方发达经济体,本部分将结合中国金融同业发展现状,对中国金融同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案例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提供启示。
(一)中国金融同业投贷联动业务的实践及启示
主要通过分析、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试点和实践,以了解中国金融同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现状并获得启示。
1.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与案例
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已开始探索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投贷联动在国际上已有成熟经验和丰富案例,但国内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银行在探索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四种模式。
一是商业银行直接设立股权投资公司模式。该模式在风险偏好、考核激励上灵活且市场化,符合投贷联动本意。不过,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截至目前仅国家开发银行获得了股权直投牌照,该模式短期内在中国难以复制。
二是商业银行集团内部投贷联动模式。一些国有大型银行通过境外子公司在境内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间接投资企业股权。此外,在大资管环境下,商业银行通过私人银行部门与信托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联动,发行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或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向高净值客户募集资金入股目标企业,获得股权收益。
三是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模式。目前中国中小商业银行大多选择这种方式。银行通过与第三方VC、PE等投资机构形成投贷联盟,在创投机构对企业已进行评估和投资的基础上,以“跟贷+投资选择权”的模式,对具有高增长前景的科创企业提供贷款。
四是产业投资基金模式。这是一种更为间接的投贷联动模式。由中央和地方成立产业投资母基金,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为产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典型的如铁路发展基金和各地方政府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或产业发展基金。在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中,商业银行通常以“优先+劣后”的结构化设计或股权回购增信的方式缓释风险。
2.试点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实践
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海共有1个示范区和3家银行入选第一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入选的3家银行分别是上海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和浦发硅谷银行。2016年6月21日,上海3家投贷联动试点银行的方案披露,辖内银行业投贷联动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已上报银监会。
下文以上海3家试点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为代表分析试点银行的案例。
(1)上海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下设创投类子公司。上海银行投贷联动模式为:下设独立法人子公司“上银投资公司”,专司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业务,同时,指定浦东科技支行及其他科技特色支行作为专营机构,专司对科创企业的贷款服务,由此形成对科创企业“股权投资+债权融资”的联动服务。上海银行推出“投贷通”产品,考虑科创企业的特点,如科技专利情况、人才情况、外部投资机构投资和估值成长性等情况,作为审贷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贷款品种方面,上海银行将为科创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等。
上海华瑞银行身兼首批投贷联动试点和首批民营银行试点。上海华瑞银行按照事业部模式成立科创金融业务部,包括2个前台业务中心和1个跟单融资运营中心。下设创投类子公司承担配合母行持有认股期权及行权、为母行投贷联动项目的科创贷款提供担保、收购投贷联动项下母行不良贷款或债转股等职能。
(2)浦发硅谷银行因受股东制约不设立投资子公司。浦发硅谷银行作为浦发银行与美国硅谷银行的合资银行,将充分借鉴硅谷银行20多年的投贷联动业务运营经验。但因同时受中美两国监管,以及硅谷银行和浦发银行两家股东的制约,浦发硅谷银行短期内不会设立投资子公司。在2015年5月之前,浦发硅谷银行对中国高科技企业进行扶持主要通过“硅谷动力贷”产品。“硅谷动力贷”作为浦发硅谷银行与杨浦区合作的科技金融试点项目之一,采取“债权先行,股权跟进”的方式,为杨浦区内的科创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和投融资咨询服务。
(3)风险分担、收益平衡与风险管理。试点银行均计划利用股权投资所获收益来抵补债权投资中出现的不良贷款。其中,上银投资公司利用股权投资收益构成风险损益池,作为信贷风险的平衡器;上海华瑞则是在科创金融事业部贷款不良率超过预设风险容忍度时,利用子公司进行担保代偿或者购买。同时,试点银行均构建了不同于传统信贷的“贷款三”查机制,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审批以及贷后检查三个过程中进行全面、严格而又符合科创企业自身特点的信贷评估和管理。
3.非试点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实践
由于政策对银行直投业务的制约,银行只能通过另设载体来实现直投,一般通过和PE/VC合作,或借道子公司/孙公司从事投贷联动业务。以下是相关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案例。
(1)招商银行:“千鹰展翼”助飞投贷联动。为重点培育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招商银行在2010年6月率先推出了“千鹰展翼”计划。该计划的模式为:招商银行为企业提供创新的债权融资方案,并通过与PE和券商合作为创新型成长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服务,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千鹰展翼”计划包含“投融通”、“股权管家服务”等产品。“投融通”实现了企业股权投资资金的提前进入和无缝转换;“股权管家服务”借助招商银行建立的合作平台,为企业引入股权融资进行服务。
(2)兴业银行: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兴业银行将金融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创业企业孵化阶段,推出“创业贷”重点支持创业期的小微企业孵化发展。在小微企业孵化成长后,重拳打造“芝麻开花中小企业成长上市”计划,进一步助力小微企业,围绕“资本导航”、引入资本和对接资本市场三大类服务方向,提供引入资本业务、上市服务业务、“新三板挂牌业务”、“投联贷业务”、“新三板挂牌融资”等一揽子、全流程金融服务,通过将债权与股权相结合,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实现对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其中“投联贷业务”是指兴业银行针对已引入与兴业银行有合作关系的股权投资机构的中小企业,在综合考虑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和中小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基础上,灵活应用信用、股权质押、股权投资机构保证或股权投资机构回购股权等担保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的50%,且不超过3000万元。
(3)华夏银行: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2016年1月21日,华夏银行成立北京中关村管理部并发布投贷联动方案,提出与天使和创业投资机构合作,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债券”融资服务。如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与英诺天使基金、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出为已获天使投资及下一轮投资意向书的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的投贷联动方案。由英诺天使基金牵头发起设立用于股权投资的基金,并负责基金的管理、行权及退出等相关工作,华夏银行为企业提供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于累计获得多家机构多轮投资的企业,华夏银行可匹配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
(4)民生银行:从“投联贷”到启明星。2015年11月17日,民生银行宣布启动科技金融“启明星”计划,牵手西南证券、华融证券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启明星”计划主要是针对医疗健康、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的创新型企业,以股权投资或债券贷款的方式提供全方位的综合融资服务。
4.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经验
中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积淀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同时培育了一支熟悉各主要行业和国内外市场的专业化管理团队,这些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为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提供全方位支持。银行参与投贷联动的模式可归纳为两种,两种业务模式各有优劣。
一种是外部联动模式,即银行通过与社会各类PE等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合作,形成“外部机构股权投资+银行信贷”支持联动。该模式更能够以市场化的手段处理股权投资,显著提高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弊端是两类独立的法人机构存在经营理念、风险偏好、利益驱动和分配方面的不同导致双方流程重复且效率低,合作信任和紧密度方面存在不足。
另一种是内部联动模式,银行通过成立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境外证券公司等子公司,对企业提供贷与投的融资服务,能较好地发挥各业务模块的协同性,相对灵活地开展业务。但在监管差异、股东利益平衡等问题上较难协调。且在该模式下,内部股权投资与债务融资部门之间须设立防火墙以更加严格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传递。
与此同时,对于具有股权投资牌照的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开展的灵活度更高,风险隔离较好,优势明显,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难以复制推广。产业投资基金模式目前也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不少商业银行积极与相关非银金融机构合作,从自身最为熟悉的行业入手进行产品研发和业务开展,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也将逐渐成为投贷联动的主流模式之一。此外,业界还缺乏针对银行存量贷款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探索,不过随着中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政策的不断放开,预计存量贷款投贷联动业务模式也将出现。
(二)信托公司与中国金融同业投贷联动的比较
下文以平安信托为例对信托公司已开展的投贷联动业务实践作相关介绍。
1.信托公司投贷联动业务实践———成立专业PE子公司
信托公司能够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开展业务,天然具备投贷联动功能。信托公司若能在投贷联动方面先行一步,作为整个改革试点的排头兵,将为中国的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作出贡献。
虽然,中国投贷联动业务试点现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尚未开展“名义上的投贷联动业务”,但早有信托公司通过成立专业PE子公司的形式开展“实质上的投贷联动业务”。其中,平安信托PE投资部走在行业前沿,以下将以平安信托为例进行信托公司投贷联动业务实践的介绍。
信托公司投贷联动业务实践———平安信托PE投资部的业务实践。平安信托PE投资部策略是“一收一放”:一方面收窄PE投资行业范围,聚焦在衣、食、住、行、环保、消费、高端制造等重点行业;另一方面“放飞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为PE客户提供股权、债权、夹层、票据融资等全面金融解决方案,让投资企业能够更快成长,也令平安信托自身收获更高投资回报。平安信托为每家PE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在投资企业中全面推广预算管理和领导力提升项目,推动企业提升战略规划能力、管理团队领导力、运营管理能力、绩效考核水平等。通过投资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使其实现收入与利润的快速增长,兑现PE投资的预期回报。
在投后管理方面,平安信托认真遵循投后“三步曲”,即项目风险控制、项目增值服务和项目流动性实现。平安信托PE投资部实行投资经理终生负责制,建立专门团队进行项目投资后管理,通过对项目的紧密跟踪,一方面严控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为每个项目设计个性化的投后管理服务方案。在完善投后管理体系的同时,平安信托将综合金融业务引入PE投资领域。平安信托筹建新业务发展事业部,通过票据融资、保理融资、贸易融资等主打金融产品,为PE投资企业日常经营提供资金服务。平安信托此举正是借鉴投贷联动模式,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盘活投资企业的资金流,推动业务规模增长,最终帮助企业提升估值,为自身项目退出赚取更丰厚的回报。
2.信托公司比银行更适合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业界提到的投贷联动多指银行的投贷联动试点,而投贷联动业务不是银行的“专利”,信托公司在流程设计、产品构造、业务开展层面具有的灵活性、高弹性、包容性将支持其顺利开展投贷联动等综合业务,信托公司比银行更适合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信托公司早年就有“金融改革轻骑兵”之称。此次国务院文件专门指出鼓励信托公司发挥优势,为创投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银监会文件则在篇首就提出支持信托公司投贷联动业务在开展试点、信托产品模式、信政合作和设立子公司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这对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极具战略意义。
其一,投贷联动的本质是利用股债结合,实现权益和债权在同一主体中的风险补偿。这对分业体制下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展银行业务的专业人才、风险管控体系和法律合规提出了挑战。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固有资金、信托计划对科创企业发放贷款或进行股权投资。这可以说是“表内、表外”+“债权、股权”的双重功能。
其二,投贷联动在“联”的基础上又强调“分”,即严格设立债权和股权在主体、人员和业务上的“防火墙”。银行开展此项业务面临人才和业务上的路径依赖,特别是新设投资主体在上位法的政策红线,只能以特许方式试点开展。而信托公司从2002年之初就从制度上落实了自营与信托业务隔离、信托业务之间隔离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信托财产的破产功能也提供了最为充分的风险隔离屏障,即信托财产不受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等的债务追索。这就更符合科创企业需要长期价值投资的确定性要求。
其三,投贷联动的客群差异大,需要差异化、动态化解决需求。信托公司则具备创设机制灵活、工具策略多样、标准化和个性化结合等特点。两者契合度较高。尤其类似兴业信托这种集团化公司,既有银行背景的大集团,又有信托控股的平台,能够集成银行、信托、证券、期货、租赁和资管等各类金融牌照优势,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整合股东、客户和员工需求、横贯产业链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正是基于这些独特优势,新一轮投贷联动的支持政策将信托公司推到了首要位置。当然,除了理论和现实的制度优势,信托公司在私募股权投资上的稳健探索和整体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被管理层委以重任的因素。
通过对中国金融同业投贷联动业务实践的梳理和总结,可以发现信托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的基本思路是围绕股权资金进入的过程,灵活设计贷款进入的时间节点和方式。结合对国内外金融同业投贷联动实践的学习,关于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的运行机制、业务模式的探索,以及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难点和建议将在后文着重分析。
版权声明: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旨在传递更多信息,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