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信托”是什么?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希望荣毅仁出山,借助荣氏家族在海外的影响力,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引进急需的资金和技术。荣毅仁对“信托”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当时人民银行派出一个工作组出国考察归来,也认为设立一家“信托投资公司”,能够承载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参与国内经济建设的诸多功能。在这样的背景下,荣毅仁主导了新中国首家信托公司的设立。
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这标志着中国信托业的正式恢复(民国时代中国的信托业一度就非常繁荣)。随后,各地区、部门也纷纷自行组建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之外又迅速形成了以融通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和部门经济发展的另一类型的金融机构。
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在彼时的实际功能定位主要为:
第一,作为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试验田;
第二,作为国家及地方引进外资的窗口;
第三,扮演银行之外的金融领域的拾遗补缺者的角色。这样的功能定位导致信托公司在彼时形成了所谓“金融百货公司”的业务模式,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产品体系。在这个金融百货公司中,凡是银行不能经营,或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尚未经营的金融业务,或者具有改革试验性质的金融创新,都被放进信托公司的业务揽筐中。
信托在早期的主要功能定位就是为了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为企业提供融资,这种业务惯性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同时,这种反向信托也是与目前国内金融发展阶段相关的,它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有关,也与利率非市场化下企业融资难有关。
我国信托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集中于为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这样的模式与19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以及20世纪70-80年代的日本较为相似。美国在南北战争后,信托作为融通资金的有效手段,广泛运用于铁路建设、矿山开采等领域,取得了异常迅猛的发展。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各种投融资需求非常旺盛,信托贷款作为一种提供长期稳定资金的手段,同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是,单独依靠资金融通这一信托职能来支撑一国信托行业发展的模式,如今在全球其他国家已不常见。国外信托业发挥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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