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慈善信托试点有望加速 信托试点
3月16日,《慈善法》对外公布,9月1日起正式实行,开启中国依法治“善”时代。根据该法,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深圳在当日即启动了社工周活动,贯彻落实《慈善法》。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在深圳市慈善会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联合主办“星火论道”活动上表示,《慈善法》对慈善事业做了一些规范、拓展和鼓励,无论是对深圳政府部门下一步如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还是社会各界、慈善组织甚至于个人如何做慈善事业,都指明了一个方向,“使我们在一个法律框架内做到最大化”。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则认为,《慈善法》的颁布是积极的事情,但一些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明晰“公募权”条件
《慈善法》这么受人关注,侯伊莎认为这有特殊原因。一是它是爱的宣言,这表明国家有爱的传统,也有爱的追求。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权利边界。三是彰显着人性的共享的价值的光芒。
《慈善法》确认什么人能做慈善,慈善组织如何登记,规定了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明晰了业内一直难解的公募权条件,政府的监管方式和内容。“谁能募捐?为什么它能募?哪些组织可以募?哪些人能募、如何募?这个也一直存在着诸多的讨论、争论,甚至于带来现实工作的一些混乱、困扰。”侯伊莎称。
《慈善法》明确取消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曾介绍,深圳早在2008年开始就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推动慈善组织直接登记,在深圳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8大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促使壹基金等一大批优秀的慈善组织落户深圳,慈善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已经超过3000家。
此外,《慈善法》鼓励慈善组织建立行业协会来自治自律,打造行业标准。截至去年12月31日,深圳全市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总数突破1万家,达到10100家。深圳市政协常委、市慈善会秘书长、深圳市社工学院执行院长房涛认为,深圳未来可以就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内部分基金会、民非等细化的行业协会。
减免税规定有待嫁接税法
除此之外,侯伊莎认为,《慈善法》还对慈善事业进行了拓展。“比如说我们一直纠结这个《慈善法》范围在哪里?是具体的扶贫救助具体的行为、项目,还是更大范围的人为关怀,以及教育、环保、卫生及福利保障等。这次《慈善法》是大慈善的概念,介于过去的传统慈善以及现代的公益之间。”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五姨泰是一家近来较火的深圳社会企业,其创始人郝艳介绍,品牌在创立之初就把社会责任作为规划的重要部分,一直参与到互联网跨境电商筹集善款行动中来,现在每购买一份五姨泰大米就有9元善款捐给贫困强直病友。这一计划已经接受全国贫困强直病友申请,受助者可以在深圳接受髋关节置换手术,基本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前期病友会已经救助20多名强直病友。
“五姨泰的东南亚泰国大米电商马上启动,在爱心项目部分,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务减免,今年项目启动后,会产生交易,估计要缴纳25%—35%税费,又加上产品是从泰国进口,虽然每个季度可以进行补贴申报,但是,五姨泰持续成本依然会很大,这还不包括人员培训等隐性成本。“今年亏损希望不超过200万元。”郝艳称。
关于中小社会企业发展,税收如何跟管理成本关联,一直广受关注。侯伊莎分析,有些减免税问题在本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有些今后要嫁接到一些税法的规定上去。对此,《中国慈善家》杂志执行主编宋厚亮认为,减免税怎么做其实没有具体的条例,应该说未来条例会有具体修订,公益慈善行业包括很多专家学者应该去争取在修订的时候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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