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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15号文,对信托公司影响几何?城投类信托还能做吗? 信托投资业务现在还能做吗安全吗

2023-07-20 02:08:37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银保监15号文,对信托公司影响几何?城投类信托还能做吗?

二、全面正确理解和把握15号文的精神和实质

从文件的层级来看,银保监会出台的“15号文”的文件层级远不如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行政等级高,从文件内容和整体思路来看,仍是“43号文”总体思路和要求的进一步延伸和重申。

从文件的内容上看,“15号文”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创新,因为早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文中就有此类规定:“二、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四、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2023年5月6日,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指出“落实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要求,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强化与金融系统协同配合,对隐性债务实行穿透式监管……”。2023年1月3日,银保监会出台了《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3〕52号),提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的“30条”,目的就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门提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继续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严禁违法违规提供新增融资”。

从文件所规范的对象和主体来看,文件的出台主要是规范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行为,而不是规范城投或社会投资人的投资行为的,也即如果存在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银行不得为其提供融资;对涉及财政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的融资更是国务院及财政部等文件一直强调和要求的地方政府不得触碰的“红线”。无论有无此次“15号文”的出台,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一直这样执行的,不存在“新规”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更不会出现有人所说的“城投要凉”等现象。

三、何为基础设施信托

说到基础设施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它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市政建设、交通、通讯、能源、环保、供水、江河治理等,听起来无处不在,而这些项目的建设通常具有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管理要求高等特点。

基础设施信托就是指将信托资金专门用于投资这类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信托。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参与投资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水务系统、道路交通或者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采用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在这类信托产品中,融资主体往往是具有高信誉级别或拥有政府背景的大型企业集团,所投资项目也多为投资者较为熟知的,服务社会的重点工程,产品本身就会附有政府信用或银行信用,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收益。基础设施信托充分发挥了信托联系社会闲散资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桥梁作用,早已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的融资方式。

笔者认为:监管层出台一系列的文件,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过往基础产业信托中普遍存在的地方政府隐性担保将不复存在(地方政府三件套),“城投信仰”也将随之逝去。在此背景下,选择基础产业类信托时,需要更加谨慎地区域与交易对手,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所在地区经济运行情况,交易对手的经营情况、股东背景、对政府财政支持依赖程度和对外担保情况,项目本身的前景与产生现金流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调查,同时还需要对基础产业信托的区域集中度进行有效的把控,以降低基础产业信托的信用风险。

综上,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金融机构早已对此有高度关注,此次以保监会出台的15号文基本保持了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贯的政策精神,并没有从实质上增加城投融资的限制性措施。“15号文”总则提出的“持续做好常态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地方政府相关融资业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细则中提出的“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强化风险管理”的要求,整体看来仍然是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降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速和存量化解,且细化了可执行和可操作的具体细节和规定,也许短期内可能会对城投公司融资业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长期来看对总体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正面影响,对部分地区的城投公司短期内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也属正常。

受15号文影响,相关信托公司未来将加强专业性和提高以市场化思维、经营性思维考虑融资主体和具体融资项目的偿债能力。随着地方政府融资的市场化、阳光化和融资成本降低,基础产业信托“吃利差”的盈利模式的性价比将越来越低。因此,融资类、投资类、服务类基础产业信托的盈利模式将综合化,信托公司获取的信托报酬从利差转向管理费和投资收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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