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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信托贷款有哪些

2023-08-20 17:04:09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信托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根据委托人是否指定委托资金的具体用途,分为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两种。

(一)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委托人不指定具体用途的委托资金、自有资金以及公司自行筹措的资金发放的贷款。自行筹措的资金包括公司发行债券、拆借资金等。信托贷款根据贷款的不同用途可分为信托固定资产贷款、信托流动资金贷款、信托临时周转贷款、信托抵押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托固定资产贷款。信托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信托贷款用于支持国营、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和与此有关的少量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新建、续建企业少量投资不足的资金需要所发放的贷款。这些项目必须属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部门和行业,或属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项目,及有较好出口创汇前景的行业。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经有权批准的部门正式批准,并已纳入当年技术改造或基建计划;

(2)经过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可行性报告已经专业管理部门批准,其投资概算准确,不留缺口;

(3)完成了初步设计,有科学的建设施工方案,并据以制定有切合实际的建设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4)建设条件具备:征地、主要设备、建筑材料、原材料供应、交通运输、燃料动力等均已落实,

(5)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落实,流动资金供应有保证;

(6)对国内或国际市场预测有据,销售前景好

(7)经济效益高,还款计划落实,还款来源有保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在银行暂不能贷款的条件下,可发放固定资产信托贷款。贷款期一般为3至5年,最长不超过7年。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执行。

信托固定资产贷款的选项、调查、审查评估、贷放手续及贷后管理工作,可比照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办理。

2.信托流动资金贷款。信托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发放的用于解决企业在购买原材料以及商品进货中流动资金不足的一种贷款。按照规定,信托流动资金贷款只限于信托投资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贷款时要考核借款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以及使用情况,已向开户银行借用贷款的情况,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因和用途,还款的资金来源和经济保证,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生产周期和商品流转周期。贷款利率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并根据借款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并可在一定幅度内浮动。

3.信托临时周转贷款。信托临时周转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对非投资企业发放的为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资金需要的贷款。主要包括:企业为适应市场变化临时增加的短期周转资金贷款和企事业单位其他用途正当、还款有保证的临时贷款。如:原材料和辅料的价格适宜的集中进货;企业生产任务不满饱情况下临时承接的大宗订货;季节性原因集中收购;合作单位承诺的投资或主管部分应拨付的生产经营性资金一时未到所器的垫款;已落实购销合同的临时性大宗商品交易;已被订购并缴付30%以上订金的科技新产品的研制试验费用;大中型企业临时资金短缺;存款户临时用款的短期资金融通和企事业单位各种专项基金临时不敷支付所需的垫款等等。

上述各种资金需要,经单位提出申请,金融信托机构审查确认还款来源可靠,各项供销合同齐全,并具备法律效力,担保落实,可发放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信托临时周转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半年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周转信托贷款的审查工作、贷放手续及管理回收工作的一般作法,可比照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

4.信托抵押贷款。信托抵押贷款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对借款企业有价证券以及其它财产作为抵押品而发放的贷款。此种贷款可以用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不足,也可以用于更新设备,增加固定资产。信托抵押贷款与上述信托贷款的区别在于贷款以资财作抵押,贷款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企业自身承担,而不是由其他法人企业担保。发放这种贷款,是因为信托公司对企业的信用、生产经营和企业经济活动了解不多,因而要求企业以资财作抵押以减少风险。信托抵押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抵押品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的作法是有价证券按券面额的80%-90%计算,其它财产按现有价值的70%计算。贷款的期限、利率与上述贷款相同。贷款到期,借款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时,信托投资公司有权处理抵押品进行抵偿。

5.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指卖方企业发生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赊销,可以按购销双方订立的经济合同,持经付款企业和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向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贴现。

(二)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给信托投资公司,并指定以贷款的形式把资金运用到其指定的单位和项目上的一种贷款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先拨后支、公司不予垫款的原则。委托人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将委托的资金存入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和期限办理委托贷款,并负责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信托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人,可以是中央各部委、企业主管部门、各大公司、各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险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其资金必须来源正当,自主支配,用途合理。

委托贷款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1.按委托贷款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委托贷款和流动资金委托贷款;

2.按委托贷款的用途划分,可分为工业委托贷款、商业委托贷款、农业委托贷款和科技开发委托贷款等;

3.按委托人划分,可以分为中央各部委的委托贷款、企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贷款、财政部门的委托贷款、企业的委托贷款以及科研单位的委托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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