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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 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公式

2023-09-12 18:21:49 互联网 未知 债券

人民银行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

    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是债券市场定价的基础,建立统一、合理的计算标准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到期收益率首先需要确定债券持有期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从国际金融市场来看,计算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周期天数一般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实际天数/365”法、“30/360”法等三种标准,其中应计利息天数按债券持有期的实际天数计算、付息周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的精确度最高。近年来,许多采用“实际天数/365”法的国家开始转为采用“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计算债券到期收益率。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从2001年统一采用到期收益率计算债券收益后,一直使用的是“实际天数/365”的计算方法。近来,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产品不断丰富,交易量不断增加,市场成员对到期收益率计算精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调整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托管、交易、结算、兑付等业务。

    根据要求,有关机构将抓紧进行相关系统的技术改造,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最迟于2007年12月1日前实施。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的调整对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促进金融市场价格发现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7〕200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现决定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的日计数基准由“实际天数/365”调整为“实际天数/实际天数”,即应计利息天数按当期的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计算利息,付息区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二、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第三条“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中的有关计算公式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调整后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适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托管、交易、结算、兑付等业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你们将本通知及调整后的计算标准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成员公告。同时,你们要抓紧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最晚于2007年12月1日前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计算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有产品的到期收益率。

    附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调整对照表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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