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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托打破刚兑,投资者如何维权? 信托都是刚兑吗

2023-08-04 16:09:52 互联网 未知 信托

律师:信托打破刚兑,投资者如何维权?

“信托业要树立赚‘辛苦钱’的理念,埋头实干,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获取相应报酬,靠创造价值来获取利润,不要总打着利用全能性金融牌照的优势,靠投机赚钱。”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在202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他指出,信托业要杜绝与监管博弈的心态,不通过变通或绕开监管规定开展信托业务,更不能以此寻求相对于其他信托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优势,破坏市场秩序。今后严监管、强监管态势将进一步巩固,监管问责也将更加严格,不遵规守纪注定没有出路。

三、信托董事长锤打总经理成新闻热点

媒体报道,1月6日17时左右,华信信托董事长董永成打伤其公司总经理王瑾。知情人士透露,董永成在大连办公楼的电梯里,使用锤子打伤王瑾,头部和鼻子都出血。

随后,王瑾被送往华信信托公司附近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治。王瑾全身有14处伤,被诊断为轻伤一级,于1月7日进行颅骨修复手术,目前董永成已被刑事拘留。

有相关的人士表示最近听说董永成精神状态出问题,当时以为他压力太大导致失眠。

董永成已经64岁,到了花甲之年,火气为啥这么大呢,莫非是老罗的“锤粉”?

消息一出,立马在全网引发热议,有网友评论说“现在企业家都这么虎的吗?不是下毒就是锤子爆头。”

这到底是啥深仇大恨,得上锤子爆头?

有业内朋友表示发生冲突的原因可能是公司内部对不良处置存在分歧,甚至可能是想掩盖一些问题;也有可能是王瑾向监管部门坦白了操作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正计划引入战投的华信信托已在几个月前被监管叫停业务,主要原因是对资金池业务进行清理。

此前,华信信托的“华冠”“华悦”系列信托产品均为资金池类产品,投向宽泛,无法获取实际投向情况,且长期持续滚动发行。

截至目前,华信信托仍有20余个项目处于延期和第二次延期,资金缺口约70亿元左右。

四、信托行业纠纷主要根源分析

1、内部根源

信托行业纠纷产生的内部根源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信托公司本身,另一个则是交易对手。

(1)信托公司的事前风险管理和信托项目过程管理存在瑕疵往往是产生纠纷的内部原因。事前风险管理的瑕疵主要表现为未进行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充分。尽职调查是信托项目事前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信托项目前期论证的重要步骤,尽职调查是为了解决信托公司与交易对手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调查不充分可能会为信托纠纷埋下隐患,例如对信托基础资产的权属状况核实不清,后期因资产权属瑕疵出现纠纷。通过对已公开的诉讼文书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很多正是因为前期尽职调查存在漏洞,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2)高估抵押物、质押物价值或忽视抵、质押物存在的瑕疵,未客观评估担保人偿债能力。抵押物或质押物是信托项目的第二还款来源,在交易对手违约后,将成为实现信托兑付的重要资金来源。经过信息查询后可知,一般而言信托项目抵押率都在50%以下,股权质押率在35%左右。如果高估抵押物、质押物价值或者忽视抵押物、质押物瑕疵,则抵押、质押物价值虚高必然导致第二还款来源不充分,将为信托纠纷埋下隐患,出现担保物价值无法抵偿债务、担保人连带责任落空的情形。

(3)信托行业内部纠纷也体现在与交易对手之间信托行业的纠纷。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是贷款及股权,发生违约情形或相关纠纷时,这些诉讼通常被归入合同纠纷、债权纠纷或股权纠纷案由下。在2015年某信托公司年报披露的诉讼案件中,三分之二以上都是此类纠纷,包括了融资企业不诚信、恶意违法、经营管理不善等导致纠纷的因素。通常是信托公司起诉融资方和担保方,或者在通道类单一资金信托中,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提起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受股市波动和证券监管政策影响,信托被诉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主要集中在证券投资信托纠纷中,比如2015年证券投资信托诉讼案件的增多与股市大跌有一定的关系。在证券类被诉的案件中,有委托人认为,信托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有劣后受益人请求退还受托人报酬、优先委托人信托收益和保管费的,也有委托人对操作有异议的,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受托人是否勤勉尽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的受托人义务。

2、外部根源

(1)市场环境和政策

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必定会对信托行业产生影响。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经济出现了较明显的下滑,市场需求开始下降,前些年大规模扩张产能的行业面临需求不足的困境,例如光伏、钢铁、煤炭等支柱型产业。前期过大规模的投资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冲击,导致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信托项目违约事件发生。因此信托公司就有必要对外部风险给予足够的关注,充分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走势的预判。

(2)刚性兑付导致的纠纷

由于证券类信托是权益类投资,委托人必然要自担风险。在中国一般不存在“刚性兑付”,且刚性兑付也不是信托理财产品本身所必须具备的,它只是中国信托行业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刚性兑付本身降低了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本身风险的意识,同时也增大了信托公司处置信托项目事件的难度。但这也警示我们,一旦刚性兑付不复存在,委托人和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诉讼纠纷可能会大量出现,信托公司可以作为主要抗辩理由的应当是已经按信托文件尽职尽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的受托人义务。刚性兑付很难永久持续,随着信托市场和法律不断发展成熟,信托公司直面投资者、直面诉讼的时代终将到来,所以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纠纷解决能力,是信托公司长足发展的保证。

五、投资者如何维权

本案在媒体上引起很多讨论,其实,信托打破刚兑早已不是新闻,这也是我国金融发展的方向。相关法律法规也一直规定,不得保本、刚兑,这次事件只所以成为新闻,可能是因为安信信托本身所遭遇的风波引起的,打破刚兑只是其中一个小插曲而已。那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打破刚兑了,投资者的投资款就可以不给了吗?笔者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湖南高速和安信信托之间的纠纷,具体案件情况及证据,我们都没有看到,新闻媒体的报道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的分析,也不能仅仅因为媒体报道,我们就认为湖南高速拿不回来钱了,这肯定是不对的。

本案的一个基本事实就是,湖南高速把钱给了安信信托,这个事实是不变的,也就是说湖南高速是投资者,投资者投出去的钱,仅仅因为打破了刚兑,那么安信信托就可以不用付了?这肯定是不对的,投资者的钱肯定是要付的,只是付多少和怎么付的问题,具体还要看《信托合同》的约定。

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中,也仅仅是刚兑条款是无效的,不代表合同的其他内容是无效的,因此其他有效部分还是要执行的。

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如果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未按时支付相关的本金或利息,这总是有原因的,信托公司有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呢?有没有存在过错?在投资者要维权的时候,委托人就要联合起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笔者建议,在信托公司出现兑付危机的时候,投资者应当保持冷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当然也可以同时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信托公司的违规之处。但这对能否收回投资款有用,则是另一个问题。

如果投资者很多,笔者建议选举代表形成维权小组,密切与信托公司沟通,关注公司的变动,必要时尽快诉讼,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财产,达到止损的目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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