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家族信托需要“去伪存真” 家庭信托需要多少钱一个月呢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作者: 韩良(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京都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聂俊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总经理)
经过一段时间家族信托知识的普及,很多高净值客户意识到了设立家族信托对其财富管理和家族传承的重要性,在国内设立了上千万元的“单一资金信托”理财计划,并冠以“家族信托”的名义。由于国内家族信托市场刚刚起步、从业机构良莠不齐、信托文化有待构建、设立家族信托缺乏严格的程序保障等原因,目前设立的一些“家族信托”功能非常初级,甚至隐含了较大的法律风险。业界称其为“伪家族信托”。
“伪家族信托”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一般将实质上为营业信托的理财计划,或者不符合信托法以及判例原理,设立程序上存在瑕疵,家族信托面临被穿透、无效和被撤销的风险的信托皆称为“伪家族信托”。如何在现有法律体系下,能够将这些 “伪家族信托”去伪存真,从而达到委托人财富管理和家族传承的目的呢?
“伪信托”之一:“理财计划”而非信托
应对:简单的“理财计划”应该升级为“财富管理与传承规划”
受限于国内信托登记的配套法律法规,业内操作的家族信托在信托财产初始状态上仅仅是资金受托管理业务,将原来信托公司自益的“单一资金信托”业务转变为他益业务,实质上属于营业信托产品中的“理财计划”。在该模式下的信托产品对于家族企业的财富保全和传承而言,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信托期限普遍较短 一些“家族信托产品”的期限在5年~10年,较短的期限很难对家族财富进行长期规划。
第二,信托功能非常简单 多数家族信托的功能仅限于理财和家族成员生活的保障及财产的保护,家族信托所具备的家族财富传承、家族企业治理、税收筹划以及慈善等的事务性管理性功能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三,按照信托产品进行监管和运作 家族信托包含了家族事务管理和家族财富管理业务,银监会按照信托产品对家族信托进行监管会大大限制家族信托的事务管理职能。并且信托公司作为家族信托受托人,按照银监会要求,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新发资金信托按照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家族信托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不仅与家族信托基于“信任” 的法理相悖,也大大加重了委托人的负担。
上述“理财计划”是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有效信托,但我们将其称之为“伪家族信托”,是指其难以实现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和家族传承的复合需求,加之有“合格投资者”及上千万元投资门槛的要求,一般的家庭还难以通过信托这个工具实现财富管理与传承的目的。因此,监管机构应该改变当前对家族信托按照营业信托的监管模式,还家族信托为“民事信托”的真面目,将目前简单的“理财计划”升级为符合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的“财富管理与传承规划”,同时降低委托人进入的门槛与成本,真正让信托普惠广大民众。
“伪信托”之二:委托人“虚托”
应对:对委托人过度的权利保留进行限制,避免信托被穿透风险
经过长期发展,英美法系形成了“受托人中心主义”的信托法原则。信托财产被认为是委托人送给受益人的礼物,信托一旦设立,信托事务及信托财产就交于受托人进行管理,委托人除了知情权,一般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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