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作用和职能 简述信托的职能有哪些
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先生说,信托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很陌生,但信用制度并不陌生。信用制度是市场规则的基础,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没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信托概括起来就是“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信托管理的发展,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信托的职能看,最基本的职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内容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二是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而操作;三是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四是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从信托的派生职能看,主要体现在:一是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二是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是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四是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
从信托的作用看,是信托职能发挥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一是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二是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三是规避和分散风险;四是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五是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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